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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搬迁赔偿清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3 17:00:40 0人浏览

导读:

拆迁补偿有很多种形式,拆迁来临的时候群众要积极的相应政府的号召,但是政府赎回给与被拆迁户补偿的,这个补偿是根据不同的房屋来衡量的。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商铺搬迁赔偿清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商铺搬迁赔偿清单
  • 拆迁商铺的赔偿一般包括: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商铺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你好,各地拆迁补偿政策均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可以到当地政府网站或者房屋管理规划部门了解详情。
  • 正在营业的商铺进行拆迁的赔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商铺拆迁商户的补偿有: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商住综合的是50年。一般情况下,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商铺出租方不是业主可以租,但应经业主同意。商铺出租方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业主同意转租的,商铺出租方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商铺出租方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没有房产证的商铺可以实施租赁。对于历史遗留的无证小产权商铺可以实施租赁,租赁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对于违章建筑、超期的临时建筑等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非法商铺不得实施租赁,租赁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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