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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损失赔偿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2 17:20:29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予以赔偿的。相应地,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故意或者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要赔偿。那么公司损失赔偿制度?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公司损失赔偿制度
  •   预期利益损失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不适当履行合同,或者故意、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或财产权利,不仅会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直接损失,而且也往往会使对方的预期利益蒙受损失。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对预期利益的赔偿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理论界对预期利益损失如何赔偿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一致,因此,本文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民事违法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也可以说是一种民事损害行为。在客观上的危害后果大体有三种:一是造成他人财产或财产权利的损害;二是造成他人人身的损害;三是造成他人人格(也即精神)的损害。其中给他人财产或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害,又表现为受害人财产上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的损失。有时一个违法行为会同时造成两种财产损害后果,有时则可能只是其中的一种,所谓直接损失,是指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他人现有财物的毁损、减少、灭失或者支出的增加;所...

  • 实践中损害赔偿与违约金是否可以同时主张,是不能一概而论的,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当事人是可以同时主张的。更多关于损害赔偿和违约金可否同时主张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损害赔偿和违约金可否同时主张(一)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例如,甲和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为1万元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合同签订后,甲又将标的物出让给丙。甲的违约行为给乙造成了7万元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乙既可以要求甲支付1万元违约金,同时还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6万元。(二)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的情况约定的违约金大于或等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赔偿损失。还是以甲、乙的交易为例。假设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汤容滨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婚姻损害赔偿制度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

      婚姻损害赔偿大致有下列几种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其中,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提出损害赔偿的一方必须自身没有上述过错情节,若夫妻双方均有上述过错情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会支持。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即过错一方的违法行为与无过错一方的损害事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果因自身的过错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财产或精神损害,则不能要求配偶承担赔偿责任。

    新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仅仅从损害赔偿的情形方面作了规定。事实上,从立法技术和立法规范角度讲,婚姻法也只能作出这样的规定。这已经标志我国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从婚姻法理论上分析,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则包括适用范围、损害方式、构成要件以及赔偿情形等。兹分述之。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

    根据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主要是针对离婚的法律后果而言。因此,这项制度不会因为离婚的方式不同而区别适用。亦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既可适用于协议离婚,也可适用于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主要强调“协议”,意思自治是其基本原则。所以,关于损害赔偿的方式、赔偿的数额均可以由双方商定,达成一致。...

  •   核心内容: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我们需要如何进行关注呢?婚姻损害的赔偿制度基础有人认为是依据在于婚姻的契约本质,那么不同的声音具有不一样的看法,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有学者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源于民法上的侵权损害赔偿。对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责任,依照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处理。也有关点认为应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在于婚姻的契约本质。

      长期以来,我国并没有采用婚姻契约理论,传统认为“ 婚姻是男女双方精神上的结合”,“爱情是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的”,更有反对确立婚姻损害赔偿的人士认为:损害赔偿制度违反了婚姻的伦理本质,并使婚姻关系商业化,法律解决道德的问题是不妥当的等等。总之,这是因为对婚姻的本质存在不同看法...

  •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一般而言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当事人如果同时约定上述两种违约责任的,则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来适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离婚前,一方当事人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只要另一方无过错,即可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实践中损害赔偿与违约金是否可以同时主张,是不能一概而论的,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当事人是可以同时主张的。更多关于损害赔偿和违约金可否同时主张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损害赔偿和违约金可否同时主张  (一)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例如,甲和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为1万元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合同签订后,甲又将标的物出让给丙。甲的违约行为给乙造成了7万元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乙既可以要求甲支付1万元违约金,同时还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6万元。

      (二)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的情况

      约定的违约金大于或等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赔偿损失。

      还是以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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