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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停产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2 17:32:36 0人浏览

导读:

有很多地方,因为相关政策的实施,需要拆迁进行征用,那周围的项目可能会面临停工停产。停工停产怎么赔偿?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解关于拆迁和停工方面的知识,若你是相关人员,更要关注。
停工停产怎么赔偿
  •   企业停工停产时如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对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企业应按两种情况分别支付劳动者工资。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按照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对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企业应按两种情况分别支付劳动者工资。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如果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但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生活费。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2、按房屋面积计算。

      3、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强拆是一定要遵循法律程序的,如果遇到违法强拆的情况,基于违法强拆行为造成经济损失,是要进行赔偿的,但是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是个难题,那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强拆违法赔偿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强拆违法赔偿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只有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京平拆迁律师结合维权的经验和相关的规定,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

      1、由评估机构评估来定

      例如:《郴州市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机器设备和其他物资的搬迁费及损失补偿费、室内装饰装修价值、停产停业损失和产权调换房的市场价值需要评估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评估房屋价值的同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按照生产经营效益等指标,...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可以享受下列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就是说在停工留薪期,劳动者不需要工作就可以获得平时的收入。但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案情】

      2014年4月15日,原告金某某在公司吊装器械时,不慎被压伤右手食指,在医院手术治疗9天后,便回到公司上班。2015年1月,金某某申报工伤;2016年3月,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在金某某的诉求中包含:要求公司按照月均6200元的工资标准,让其享受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待遇。法院经审理查明,事故发生后,公司持续向金某某发放了19个月工资,月均约为6050元。

      【解析】

      本案争议焦点为:工伤事故后,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能否在获得劳动报酬的前提下,同时还能获得停工留薪期待遇?笔者认为,停工留薪期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实际伤情确定,未实际停工的,且单位正常支付工资的,不应再支持停工留薪期工资。理由如下:

      首先,停工留薪期取决于劳动者的伤情。《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可见,该期间的长短、有无,是根据劳动者的受...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更多关于公司停产停业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公司停产停业补偿标准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企业停产原因有哪些?

      (一)市场疲软。停产企业中,有21户企业是由于整个大环境不景气,订单减少,产品销路受阻所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纺织服装企业技术含量低,多以来料加工为主,抗风险能力低,当下游企业减少订单,这部分企业持续经营比较...

  • 征地补偿有一次补偿。土地征收的经济补偿费用是一次性的,征收人应该一次性发放征地的各项补偿款。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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