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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是指那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2 17:52:12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损害赔偿的含义是指夫妻一方存在重婚、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与他人同居等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离婚,而过错方应当依法向受害方承担的物质损害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总称。那么损害赔偿是指那些?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损害赔偿是指那些
  • 离婚损害赔偿的含义是指夫妻一方存在重婚、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与他人同居等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离婚,而过错方应当依法向受害方承担的物质损害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核心内容:补偿性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有哪些内容。补偿性损害赔偿有完全赔偿原则和限制补偿性损害赔偿,如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损益相抵。惩罚性损害赔偿中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时的三倍赔偿责任等等。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补偿性损害赔偿

      (1)完全赔偿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第一款的规定,违约方承担补偿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两部分。①实际损失。指因违约行为遭受的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但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②可得利益的损失。主要指利润的损失,例如获得标的物以后转卖所获得的纯利润;获得机器设备后投入使用所获得的营业纯利润。

      (2)补偿性损害赔偿的限制

      ①可预见规则。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②减...

  • 财产损害赔偿需要按照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损益相抵原则以及过失相抵原则为基本原则进行,否则容易引发新的纠纷。所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原则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一、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2、财产赔偿原则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3、损益相抵原则 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4、过失相抵原...
  •   核心内容: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的存在和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两个。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

      离婚损害赔偿属民事损害赔偿的一种,可适用一般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的存在

      判断违法性的标准就是看是否违反法律规范。具体到离婚损害赔偿而言,就是看是否违反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条的规定,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包括:(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实施的是这四种情形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如通奸、嫖娼、赌博、吸毒等,不管造成了何种后果,都不会引起离婚损害赔偿。

      (二)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的...

  • 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构成要件有:1、有损害结果产生。损害结果的发生是赔偿的前提条件;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者应在主观上具有过错;3、行为人有过错行为,包括实施家庭暴力、重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和功能有:

    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

    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

    3、另一方没有过错。

    4、过错方的损害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

    5、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6、功能是使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得到惩罚,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随着法律普及增加,除了离婚财产分割与抚养权问题,大多数人也知晓离婚损害赔偿这一说,但是如何运用法律规定去获得应得的离婚损害赔偿呢?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如何认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需要的条件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如果结婚之后认为婚姻对自己造成了心灵上或身体上、精神上的伤害时,无过错的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

      1、侵权行为的发生。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侵权行为。笔者认为,以上四种情形过于狭窄。应将赌博、吸毒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2、行为人存有过错。行为人只要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论行为人是故意的或者是过失的,即应当认定行为人有过错。作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还要求被侵权的夫妻一方须无过错。无过错方的过错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不是指没有任何过错。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损害事实是构成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该违法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财产和人身、精神上的损害事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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