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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误治赔偿案例
案例介绍:2007年2月4日,法院对原告刘某与被告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宣判,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十五项损失,共计33万余元。
原告刘某到被告医院就诊,病理检验诊断原告患双侧乳腺浸润性低分化腺癌。施行了双乳切除术+双腋淋巴清扫术,术后到医科大附院放疗,之后原告多次到医院复诊检查,并购买了一定的药物继续治疗。
在复诊的过程中,医科大附院对原告的病理切片进行会诊,诊断原告患乳腺增生伴管内乳头状瘤,不是癌症。之后,原告将被告医院及医科大附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认定送检的原告病理切片符合乳腺增生症并不典型增生特征。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认定医院对原告的诊断存在病理诊断上的错误,其误诊导致了手术切除方式及其它治疗方法的错误。 .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被告处就诊,被告误诊原告患癌症而切除原告双乳,导致女性特征消失,原告为治疗...
医院时常会出现医生误诊的情况,这些都是医生在执业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过失导致的。那么,医院误诊应该怎么赔偿患者?赔偿标准是多少?赔偿以具有哪些?法律快车查阅了相关信息,本文为您详细解答。快来了解下吧。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介绍:
患者姚某,男,35岁,系辽西某县的农民。2004年6 月23 日18:40许,患者姚某因急性恶心、呕吐并虚脱等症状急诊前往辽西某医院就诊,接受诊断和治疗。住院后,接诊的值班医生在匆忙之中并没有认真地向其家人询问病史,也没有对患者进行...
医院误诊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本案系一起因医疗单位误诊而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被告的正常治疗行为导致原告残疾应否支付伤残补助费以及原告二次手术后的继续治疗费用能否确认的问题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基本案情」
1995年9月,原告蒋某在房山区某医院(被告)处诊断为“双侧甲状腺乳头状腺瘤”,并于9月25日接受了“双侧甲状腺次全切术”,术中和术后病理检查均对术前诊断予以确认。
2001年6月15日,原告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被确诊为“双侧甲状腺乳头状腺癌并淋巴结转移”,决定进行“双侧甲状腺全部切除及右侧颈部淋巴结清扫术”。手术前为了解原发癌的部位,原告借阅了95年住院病历和手术病理切片,中日医院对6年前的术中冰冻切片和术后腊染片进行了重新诊断,发现原诊断严重错误,误将“腺癌”诊断成“腺瘤”;为证实被告的最初诊断的正确性,原告又将95年病理切片送至中国医...
误诊是指医生在给病人看病时作出了错误的诊断,可能作出错误的治疗方法,导致病人产生不适或往不利的方向发展,损害病人的身体健康,为此该医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医院误诊了应该怎么办,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医院误诊了应该怎么办由于误诊有失误的含意,误诊常常导致误治而延误了时机,加重了病情,有时甚至会造成医疗纠纷。在社会舆论中,误诊有时被视为不负责任或技术水平低的问题,所以广大医生对误诊常持有敏感的、回避的态度,认为被认定误诊就意味着要负责任,就有损于自己的声誉。然而,误诊又是临床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即使是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也难免发生误诊。所以,对于误诊也应看当时家属是否给医生提供了线索,医生是否有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回应,要对不同的误诊情况作出不同的责任认定标准:误诊不能和错误等同、误诊是否有客观原因、应当正视误诊的存在、应当避免发生误诊。
二、误诊的分类有哪些错...
医生误诊患者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矛盾突出,其成因很复杂,其中既有医患双方问题,也有医疗体制的弊端。一方面,长期处于优势社会地位的医生认为只要符合患者的健康利益,想怎么治就怎么治,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患者的知情权。
另外,从处于医患关系中弱势群体的患者来说,在相信医生诊断的同时,面对穿梭各大医院各个诊室后得到厚厚的化验单、手术台上被迫签订不平等的“签字协议”,心中也充满疑惑,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医患危机则是信任危机,彼此交付信任,面对医学上无法避免的误诊,病人应理性看待,医生在就诊过程中,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增强责任心也是对生命的尊重。
因为医院误诊而导致患者死亡的,这对患者家属而言是十分悲痛的事情。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医院误诊致死赔偿多少钱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医院误诊致死赔偿多少钱: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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