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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失火责任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4 14:46:29 0人浏览

导读:

租房失火按照以下方式赔偿:承租人存在过错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无需赔偿,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租房失火责任赔偿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租房失火责任赔偿
  • 租房失火按照以下方式赔偿:1、承租人存在过错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无需赔偿,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不存在任何人故意为之的情况下,租赁的房屋失火,房东是否需要对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和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是因为房东过错或者没有尽到维修义务导致失火,应由其向承租人承担赔偿等责任,并自担租赁物损坏或灭失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

  • 租房失火,如果不是因承租人过错导致的,且双方也没有约定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维修责任归承租人的,房东需要承担维修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

  • 租房装修赔偿条款可以分以下情形进行约定: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3、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

    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经出租人同意可以租房给朋友住。租房给朋友住视为合同主体的变更,该变更行为不得超出原租房合同关系,变更履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租房一定要订租房合同吗房屋租赁是一种财产使用权转移的民事活动。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均应当按《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为方便合同的订立,市房地局根据《条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使用示范合同文本,也可以参照示范合同文本自行订立合同。
  •   刘先生在亚运村租了一套一居室,签订了租房合同,一次付清了一年的租金,同时按照双方的约定交纳了一笔房屋财产押金,因为房东为刘先生提供了电话、洗衣机、冰箱等家电。

      住了几个月,刘先生遇到了问题。

      该房屋由于是建筑年代比较久远的老房且在顶层,一次下大雨时引起了渗漏,同时由于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层以及地漏失效,刘先生在洗澡时地上的积水也渗透到了楼下的人家,引起了纠纷。

      因为还要住很长的时间,刘先生遂与房东协商。

      刘先生认为,出了问题主要是因为该楼的年久失修造成,维修房屋的受益者将来只能是房东,于是拒绝交纳维修费用,而房东则认为这些问题虽然已经存在,但是在刘先生租赁期间发生的,当然刘先生要付一定的责任。

      为此,两人找到了专家来评理。

      专家认为:个人已购住宅出租期间,双方应该在租赁合同中对此有明确表示。但对于出租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的自然损坏引起的维修费用,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一般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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