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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环境损坏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5 17:05:27 0人浏览

导读:

环境损坏赔偿属于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提起环境损坏赔偿
  •   在生活中提起行政赔偿的条件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的。那么,提起行政赔偿的条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违法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和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3)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4)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5)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6)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注:参考法条:国家赔偿法第3、4条)

      以上就是“提起行政赔偿的条件”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 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 婚姻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 婚姻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婚姻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损害赔偿提起的具体时间是: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请求精神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婚姻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对婚姻损害赔偿另行...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自身合法权益损害的,可申请行政赔偿。那么提起行政赔偿的条件有哪些?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又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提起行政赔偿的条件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符合行政赔偿规定的赔偿请求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六条的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赔偿要求和事实依据。所谓明确的被告就是说在原告起诉时,必须指明被告是谁、被告的基本情况等。具体的赔偿要求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赔偿数额。事实依据是原告提出诉讼要求所根据的事实,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其造成损害已经认定的事实。

      3、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

  • 债权人可以对部分合伙人提起诉讼吗合伙债务是指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以合伙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时所形成的债务。因为合伙债务的产生基础分为基于合伙合同(个人合伙活动)产生和基于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产生两类,所以合伙债务诉讼的诉讼主体须视合伙债务产生基础而定。合伙债务诉讼中的诉讼主体1、合伙债务基于合伙合同产生的诉讼主体。公民合伙在许多场合,可能并不成立合伙组织实体或设立合伙企业,仅基于合伙协议对外进行某项民商事活动。当产生合伙债权债务时,因没有存在合伙企业或合伙组织形态的经济实体,只能以全体合伙人为诉讼主体,进行应诉或起诉。此时,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当合伙人人数众多时,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如果合伙内部因利益分配、债务承担、退伙等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应将起诉的一方或多方作为原告或共同原告,其余的合伙人作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2、合伙债务基于合伙企...
  •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包括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下关于这问题的资料,虽然说,行政诉讼听起来离我们的生活比较远,但是遇到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学习一些相关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一、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适格的当事人。行政赔偿诉讼的原告必须是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并造成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原告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行政赔偿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正当的起诉理由。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理由必须是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的不法侵害,并造成实际损失。只要原告认为是其国家行政机关及其...

  •   因行政赔偿而引起纠纷,符合条件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那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1条和第67条和国家赔偿法第9条和第13条的规定,行政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作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原告提起赔偿诉讼,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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