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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违约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4 14:58:36 0人浏览

导读: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在法律上也是属于相应的国家的,但是使用权还是属于相应的农民的,这个使用权在物权法当中就是可以进行相应的转租的。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土地承包违约赔偿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土地承包违约赔偿
  •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在法律上也是属于相应的国家的,但是使用权还是属于相应的农民的,这个使用权在物权法当中就是可以进行相应的转租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集体土地承包人可以转租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集体土地承包人可以转租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称村民。村民是集体组织的成员,基于成员权,每个村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都享有承包经营权。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农村福利性质,不论长幼,不论男女,凡村民人人有份,且每人有一份,它是村民赖以生存的民事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属于国家所有而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土地的概念是广义的,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集体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村民,村民就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国家允许农民集体长期使用,农民...
  • 你好,1、协商调解。可以与单位自行协商处理;也可以申请用人单位内劳动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2、检举控告。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监督或其他劳动执法部门进行揭发举报。3、仲裁起诉。可以不经过协商或劳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并在接到仲裁书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孙侠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土地合同违约怎么赔偿这个问题,土地合同违约有两种,发包方违约和承包方违约。

      发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有:(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2)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以上四种违约行为,发包方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5)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的,对于该违约行为,发包方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包方的主要违约形式及责任有:(1)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是严重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可以要求承包方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3)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应当承担违...

  • 离婚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是:双方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均要求继续承包经营的,可以将土地按份划出、各自经营,土地无法分割的,双方轮流耕种;仅一方要求继续承包经营的归属该方,但应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大家都知道农民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虽然他们在土地上建立宅基地与种植粮食,但是他们只对宅基地与土地上的粮食具有所有权,所以对于农村土地征用的问题有很多人感到疑惑,比如说农村土地征用赔偿归谁呢?到底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还是个人所有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农村土地征用赔偿归谁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至于村集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即属于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享有。 3、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

      二、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

  •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土地相关法律法规,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范围和标准包括:

      (1)土地补偿费

      (2) 安置补偿费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

  • 现代社会人口的飞速膨胀导致的现有可用的土地已经不足以支持所有人使用了,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对于自己拥有的土地十分的重视,这也就导致了很多的纠纷产生。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处理(1)协商解决。协商是指当事人在发生土地承包纠纷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这是解决承包纠纷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后,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讲理劝说,分清是非,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这也是解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重要方式。(3)仲裁解决。仲裁是我国在特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的前提下,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准司法”方式,不同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仲裁。(4)诉讼解决。诉讼是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终极途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
  •   征收土地的对象是哪些土地?

      土地征收的对象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宪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昕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俄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上述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因此,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建设不存在土地征收的问题,而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进行征收,转化为国有土地,然后才能进行建设。该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士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进行土地征收。《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

  •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如水库、闸坝、堤埝、排灌沟渠等),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由此可知,农用地只是农村能作为生产的土地部分,而集体土地除了包括生产用地部分,还包括宅基地等非农用的土地,所以,集体土地并不都是农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

  •   征地拆迁是实践中经常看到的现象,征地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拆迁房子则原因是很多的,但征地拆迁后都会给土地的使用者和拆迁户进行补偿。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征收土地赔偿新标准。

      一、征收土地赔偿新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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