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快递丢失赔偿责任

快递丢失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4 10:00:24 0人浏览

导读:

快递丢失找快递公司赔偿,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快递不被偷盗或者丢失,因此快递丢失了的,由快递公司负责,但是如果快递是本人拿走之后丢失,那由自己承担损失。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快递丢失赔偿责任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快递丢失赔偿责任
  • 当事人的快递破损,有证据证明是在运输过程中破损的,责任归快递公司。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越来越的人选择网上购物,因为网上购物不仅仅快捷便利,而且能够买到各种想买的物品,同时网购的价格也比实体店的价格较低,但也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各种骚扰电话和短信、收到快递时物品损坏或者是快递久不送达等问题,规范快递业是目前的立法趋势,最近,快递暂行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你怎么看?该条例主要从保障个人信息和人员安全、消费者权益和绿色安全等四个方面进行规范。1、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泄露个人信息要处罚。该意见稿规定了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客户的相关信息,发现客户信息泄露或者不小心泄露个人信息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客户信息进一步外泄,也要向相关的部门报告。建立快递运单和数据管理制度,专门用于保护客户的信息安全,定期整理和销毁订单,消除客户的信息,从根本上对客户的资料进行保密和管理。2、寄件要实名认证快递公司为了多揽件,没有对客户的信息进行查看,常会发生收到莫名快递之类的事情,快递...
  •   市民尹女士反映,她从湖南邮寄来的快递由于百世汇通快递员送错人导致丢失。在向站点投诉后,她得到快递员赔付2000元的解决方案。但是,几天后,快递员却称已被开除,不再赔付。而站点提出仅能赔付邮费的三至五倍,合计不到100元。尹女士拒绝此方案,投诉却被改派到湖南送件方解决,至今没有消息。昨天,百世汇通的客服人员表示,事情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快递员同意赔偿却失联

      尹女士向北京晨报记者讲述,今年5月底,湖南老家的母亲通过百世汇通快递给她寄来一包新衣服,其中包括羽绒服、绸子衫等,价值四千多元。6月初,她发现快递物流已在5月30日显示本人签收,而她却连快递的影子都没见着。“我赶紧给百世汇通双桥站点打电话,找到那个快递员了解情况,没想到他很爽快地承认是自己把包裹送错人,弄丢了。”尹女士随即打电话向站点投诉。由于尹女士母亲在快递时没有购买保险,站点私下进行了调解,快递员同意赔...

  • 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且造成的损失的话,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采取的是过错责任,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另一方当事人产生的信赖利益损失,应当赔偿受损失一方因信赖所造成的损失,能够采取措施挽回的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无法挽回的赔偿经济损失。

    由此可见,缔约过失责任只能是在当事人存在有过错且因为此过错使得对方产生信赖利益的损失,才会依据损失来赔偿,没有过错或者是过错没有产生可以补偿的损失的,是不需要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一、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2、性质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其目的是解决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错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的问题;

      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等。

      3、赔偿范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以求回复到先前的状态;

      违约责任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损失,目的在于达到犹如合同全部履行的状态;

      在具体的责任形式上,缔约过失责任表现为单一的损害赔偿责任,违约责任表现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实际履行等。

      4、损害赔偿的限度不同

      基于违约责任而产生的损失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违反合同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缔约过失责任中则不存在这...

  • 物业代收快递丢了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不需要负责,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代收快递不在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范围内,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单位门卫或者小区物业有代收快递包裹的义务。且物业保管是无偿管理,只要不存在重大过失均无需承担包裹丢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10月29日,李先生委托深圳某快递公司寄一部手机到沈阳,按快递公司的说法,应该是三天之内到货。可时间过去好几天,收件人未收到货物。李先生将情况反馈给快递公司,快递公司在查询了一段时间之后,告知李先生货物已经丢失。随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了分歧。原来,在快递公司详情单中,李先生填报的保价额是2500元,那么,按详情单上写明的“保价费为货值5%”的规定,应该收取顾客125元的保价费。但是,当时公司业务人员一共只收取了25元费用,其中有18元是运费,另7元视为保价费。因此,快递公司认为李先生没有交够保价金额,而且当时李先生也已在详情单上签名确认,意味着他应该看到了自己该交多少保费,所以,他本人也应承担一些责任。快递公司最终只同意赔偿500元,而李先生坚持要求全赔。  【律师点评】对此案例,深圳市国欣律师事务所陈四新律师作出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保...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邮政法对快递赔偿规定如下:

      一、新《邮政法》规定最多赔偿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

      二、《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

  • 快递物品未保价丢失一般由快递公司予以赔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快递公司的格式合同是经过当地邮政部门备案认可的,没有保价可以赔偿一个最高额即运费的3到5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