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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损害赔偿举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8 14:19:02 0人浏览

导读:

损害赔偿,一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二是指对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其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进行赔偿,那么合同损害赔偿举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损害赔偿举证
  •   上海海市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公司诉被告福建省惠安县长安航运有限公司租船合同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2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同年3月15日,本院以(2004)沪海法商初字第64号民事裁定依法准予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4月2日,本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邹盈颖,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李晨飚、楼红磊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2年7月2日,原告所租用的被告所属的“长茂1”轮与“丰岛”轮发生碰撞,“长茂1”轮沉没,致使装载在该轮的原告承运的货物和集装箱全部沉没,原告的经济损失至今尚有人民币437,605.60元。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人民币437,605.60元及利息(从2002年7月2日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利息标准按法律规定),并承担本案...

  •   2009、09、09 唐媛律师著

      一、离职情形概况

      (一) 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第36条)——经济补偿

      2、单方解除

      1) 单位单方解除的:即时通知(第39条)过失性解除;预告通知(第40条)非过失性——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第41条)——经济补偿;不得解除(第42条)

      2) 员工单方解除的:即时通知(第38条)过失性解除——经济补偿;预先通知(第37条)非过失性。

      (二) 终止(第44条)——经济补偿。

      逾期终止(第45条)

      二、离职情况具体分析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

      1) 单位提出: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提出:如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责任。

      2、即时通知(过失性解除,随时不...

  • 财产损害赔偿需要按照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损益相抵原则以及过失相抵原则为基本原则进行,否则容易引发新的纠纷。所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原则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一、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2、财产赔偿原则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3、损益相抵原则 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消,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4、过失相抵原...
  • 在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法院判决离婚赔偿时需要坚持哪些原则?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 离婚损害赔偿和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根据婚姻法第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它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而,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不存在共同侵权问题。同时,这里所说的配偶,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如果是非法婚姻关系的配偶,也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如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或撤销,其同居期间一方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如暴力致人伤害),则应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对于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造成的...
  •   人身损害赔偿中往往容易产生纠纷,而当事人此时最好选择诉讼方式来解决。不过,此时需要当事人进行举证,只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能获得有利的判决。那么人身损害赔偿该如何举证呢?

      1、原告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根据不同的伤害程度和结果,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1)证明被告确系侵害人或承担民事责任人的证据。

      (2)证明侵害行为实施过程的证据,包括起因、时间、地点、导致伤害的方式和方法等证据。

      (3)证明损害结果的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法医鉴定、转诊手续、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

      (4)证明因人身受到伤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包括医疗费、就医交通费、就医住宿费、补救性残疾用具费、丧葬费等有关费用单据。

      (5)证明确需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转院到外地就医期间生活补助费和依靠受害人抚养的人及所需费用等证据。

      (6)证明名誉、姓名、名称、...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一、概念及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后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它反映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各方作出承诺、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凭证。   未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私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不应出具调解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第三十二条规定:&ldquo...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振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这个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在收集证据时,主要围绕对方存在的以上情形进行证据收集,主要包含对方聊天记录、谈话录音、报警记录、保证书、治疗病例、拍摄的照片等。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核心内容: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我们需要如何进行关注呢?婚姻损害的赔偿制度基础有人认为是依据在于婚姻的契约本质,那么不同的声音具有不一样的看法,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有学者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源于民法上的侵权损害赔偿。对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责任,依照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处理。也有关点认为应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在于婚姻的契约本质。

      长期以来,我国并没有采用婚姻契约理论,传统认为“ 婚姻是男女双方精神上的结合”,“爱情是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的”,更有反对确立婚姻损害赔偿的人士认为:损害赔偿制度违反了婚姻的伦理本质,并使婚姻关系商业化,法律解决道德的问题是不妥当的等等。总之,这是因为对婚姻的本质存在不同看法...

  •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如果哺乳期已经过一年了,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出轨的情况下可以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你们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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