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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征地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8 15:28:15 0人浏览

导读:

征地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那么地铁征地如何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地铁征地如何赔偿
  • 征收农田的补偿标准是:该农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
  •   国家征地,指的是国家因为某一个项目需要征收大家的土地,例如修高速公路,修高铁等,由于事先已经规划好,只能把路线上的土地征收,那么征地的赔偿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国家征地的征地赔偿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征地的相关流程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预公告(在征地获批前)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

      (3)公告内容:拟征地的用途、位置、...

  • 农场征地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
  • 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国家正在高速发展中,实现城乡一体化也是我们的目标之一。所以国家有时会需要向农村土地推出土地征收政策,但如果在协议过程中产生不满和矛盾,就会使工程难以进行下去,其中一种纠纷就是征地补偿纠纷。那么,侵犯征地补偿纠纷怎么解决呢?为您带来介绍。一、侵犯征地补偿纠纷怎么解决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
  • 修建高铁征收耕地的赔偿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旱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1.3万元;征收水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2万元;征收菜田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为3万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国家对于不同的土地的征收都是会有相应的赔偿的,根据土地的使用范围不同其赔偿最多的土地类型就是耕地的,这个耕地的赔偿在法律上就是有相应的标准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高铁对耕地的征地赔偿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高铁对耕地的征地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征地补偿安置原则

      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

  •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可以请求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处理;协调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则进一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征用土地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

  •   征用土地应该如何进行补偿呢?我国对于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征用土地补偿的相关内容。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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