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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30 11:40:45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造成房屋损坏的原因是有很多的,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人为原因和自然原因,如在进行施工的时候对房屋造成损坏、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等,对房屋损坏的就要进行赔偿,那么房屋损害赔偿诉讼?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房屋损害赔偿诉讼
  •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人都在自己购买房子,在买房的时候避免不了会出现房屋纠纷,在房屋纠纷中受害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房屋纠纷赔偿。如果受害人不接受赔偿结果,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那么,作为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房屋损害赔偿纠纷怎么打官司。以下为您介绍一下。在房屋纠纷赔偿中,当事人有权利向法院进行起诉来解决纠纷。具体诉讼内容如下:一、进行房屋纠纷赔偿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四)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五)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因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等;(六)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 遇到医疗损害后,一般先是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只能走法律途径维权了,当然,如果起诉的话,就会涉及到诉讼费用的问题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费的计算?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费的计算我国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费用,重新出台了《诉讼费缴纳办法》,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在立案起诉的过程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当首先由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按...
  •   核心内容: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主要是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的一方,其范围一般是因重婚等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一般需要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相关知识。

      1、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是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一方。只有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一方才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任何第三人均不享有这种请求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则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2、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范围。

      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过错行为为准,因该四种过错行为任何一种导致解体的,无过错方均可提出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

  •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的《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司法实践发展的结果,对促进我国婚姻家庭稳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社会影响。对于依法治国、完善法制,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保持社会稳定,具有不可低估的社会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民法中的侵权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完全赔偿原则。离婚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制度在婚姻家庭领域的合理延伸,其离婚损害也应该得...

  •   在发生人身损害对于其赔偿协商不合的情况下,我建议当事人是需要选择诉讼的途径去解决问题。当然了,这个过程中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还有时效吗?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人身损害诉讼过三年后还有时效吗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

  • 离婚后如何要求损害赔偿?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一是让当事人知道法律的规定;二是让当事人有一个选择的权利,即主张或是放弃。

    离婚了如何要求损害赔偿?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一是让当事人知道法律的规定;二是让当事人有一个选择的权利,即主张或是放弃。司法解释按无过错方在诉讼中的地位,就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做出了相关规定: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其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其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而在二审时提出的,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就此问题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婚姻关系的无过错一方在协议离婚时已...

  • 解除合同的损害赔偿应当按照当事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算,还包括合同履行后预期可得的利益,如果合同内有约定赔偿金,就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履行违约金还是赔偿实际损失。但是赔偿额不能超过订立合同时,赔偿方预见到或者能预见到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离婚时一方想要损害赔偿需证明另一方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损害赔偿是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符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条件的,可以在起诉离婚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因素有哪些呢?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因素有哪些?(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家庭暴力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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