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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赔偿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0 11:49:32 0人浏览

导读: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对于这两种违约,如何计算索赔,因为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在索赔上,往往各说各的理。那么买卖合同赔偿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买卖合同赔偿问题
  •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案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对于这两种违约,如何计算索赔,因为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在索赔上,往往各说各的理,现根据两个案例,点评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计算赔偿。  案例一某镇煤气站与某市煤气总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煤气总公司供给煤气站煤气15吨,每吨6000元,该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履行。在该合同中,双方没有规定违约金和支付定金。合同签订后,煤气就大幅度涨价,从每吨6000元涨到每吨8000元。见煤气涨价,煤气总公司就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某镇煤气站送气。三个月后,煤气站要求煤气总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煤气总公司却认为,在合同中既没有签订违约金或给付定金的情况下,煤气站要求索赔,纯属无中生有。那么,在该案中,煤气总公司违约该不该赔偿某煤气站,应该怎样计算赔偿?  点评:这是一起不履行合同的案例,在合同中,称...
  • 买卖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可以说是违约纠纷。对方违约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对方违约,守约方可以根据当初合同的约定主张违约责任。倘若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违约责任的,守约方可以收集证据,主张赔偿实际损失。下面就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守约方可以主张哪些违约赔偿1、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以及另外向买方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其中,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按照合同约定违约金支付;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按照实际损失+可预见收益计算。确定实际损失的方法:(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2、卖方违约的,买方主要有两种...
  • 小产权房屋承担的法律风险要比商品房大一些,有些人在购买小产权房屋的时候尽管签订了房屋,但还是觉得不保险于是就会去拿着合同做个公证,希望能提高它的法律效力。那么,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公证?相信大家都很想要了解,那么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为大家带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公证怎么走流程的详细内容吧。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公证怎么走流程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公证的。小产权房屋在我国是禁止买卖的,任何买卖小产权房屋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公证的目的是在于公证房屋买卖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对于国家命令禁止的行为是不会进行公证的。二、小产权房的分类1、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2、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
  • 核心内容:买卖合同逾期付款时违约金的适用,须以当事人存在约定为前提,而不是强制性地适用违约金。下面法律快车合同法小编为您介绍一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相关规定。第一、合同法规订中没有对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存在进行强制规定,即违约金不是买卖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违约金可以分为两种,即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直接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在《合同法》施行前,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及条例中都有逾期付款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属法定违约金,如1993年9月2日公布的《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1984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1984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等。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施行后,上述法律条例被新法代替而自然终止,该法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中对逾期付款并没有法定违约金的规定,故对违约金的适用...
  •   在订立买卖合同之后,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那么,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一、买卖合同违约主要表现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对于这两种违约,如何计算索赔,因为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在索赔上,往往各说各的理。

      二、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赔偿计算标准

      一种是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三是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四是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

  •   由于人们对于买房的需求增加,现如今,许多安置房买卖也是频繁的在市场中出现,而安置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违约的话,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安置房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怎样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安置房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怎样的

      安置房买卖合同违约赔偿与一般的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一样的。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2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2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二、购房合同违约的情形

      1、卖方不履行

      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

  • 百元“萝卜公章”诈骗60万元男子伪造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谎称卖房骗朋友获刑10年半北京男子秦某用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从朋友郭某处骗得60万元,而合同约定的房屋根本不属于秦某。为了让郭某相信自己,秦某还特意提前在复印店自制了一份《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记者昨天从市一中院获悉,秦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到打字店做假合同1981年出生的秦某是大兴区黄村镇人。检方指控其2010年11月30日,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利用其伪造的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骗取被害人郭某信任,后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得人民币60万元后逃匿。经被害人报案,被告人秦某被重庆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开庭审理时,秦某并不承认自己存在诈骗行为,声称自己同郭某之间是借贷纠纷,且自己只向郭某借了40万元,算上利息共60万元。但秦某到案后曾在公安机关供述,自己“因为还不上钱,就想做个假房产,把房子抵押给他。”于是秦某告诉郭某说自己在大...
  •   安置房就是因旧房拆迁,国家政策补助的一套新的房子,俗称安置房。安置房符合一定的条件,拿到产权证后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由于实践中的风险,安置房公证后会不会更靠谱?安置房买卖合同能不能公证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一、安置房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但实际中大多数时候是没有公证的,因为公证是比较麻烦的。

      不过公证了,可以防反悔或加价。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家租房子一般都会在一些中介平台上看房子,如果我们看到心仪的的房子我们就会和中介方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注意一些相关问题。具体是哪些?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期房中介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期房中介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1、开工日期

      预售契约应明确开工日期,否则发展商在领取执照后若干月内开工都不违约,同样,没有对开工日期的约定,工期进度、竣工日期都无从谈起。

      2、工作日

      指扣除无法工作的假日、星期日、雨天、变更设计未获批准前的工作日数。

      3、完工日

      工程竣工并不意味着各种资质手续的齐备,对购房人来说,产权过户才意味着购买了让人放心的商品房,因而工程竣工、各种资质手续完毕才算做完工日。

      4、延误工期

      在工作日约定的范围内,不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而是因人为的原因而延误工期,应列明支付的违约金。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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