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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工伤保险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0 13:54:02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保险的补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补交工伤保险赔偿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补交工伤保险赔偿
  • 工伤保险的补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时,劳动者或者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然后还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呢?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带来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一、工伤死亡赔偿金工伤死亡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伤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二、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
  •   劳动者在入职一家公司之后,公司是需要给劳动者购买五险的,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的话,是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报销的,那么工伤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是一样的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是一样的吗

      一样,赔偿与个人工资有关。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3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赔偿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赔偿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养老保险断缴之后,是可以对其进行补交的,但是在进行补交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社保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不然是可能无效。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养老保险断缴可以补交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养老保险断缴可以补交吗

      可以接着续交

      1、在养老保险中断后,中断缴费人员可持公民身份证(户口薄)、养老保险手册、本人档案到当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2、如果养老保险是在辞职时中断缴纳费用的,一般是辞职后用人单位封存账户,直到被保险人找到新工作开始工作后工作单位继续帮其缴纳。

      3、如果是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并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断缴费和未按规定缴费,要求补缴其养老保险费的,可按同期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进行补费,并按规定加收利息。

      4、如果是已参保的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断缴费,可以当期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补...

  • 在大家平时的工作中,平安喜乐当然是我们所希望的,但不排除有很多带有危险性质的工作,以及很多工作中的机器设备万一出现了故障亦或者自己的不小心,都非常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中所受的与工作相关伤,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工伤,关于工伤是怎么赔偿的呢,其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接下来就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给大家进行介绍。一、一级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二级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三级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
  • 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逾期未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费率则按照一类、二类、三类行业分别为0.7%、1.2%、1.9%,并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发生和工伤保险费支付等因素进行适当浮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单位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在不幸发生工伤时,不要激动,因为事实已经发生了,只能从赔偿方面来入手,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工伤保险缴费补偿怎么计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工伤保险缴费补偿怎么计算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

  •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要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劳动者在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依法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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