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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争议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9 10:43:43 0人浏览

导读: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进行承包。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也可以采取其他合适的方式进行承包。针对承包土地争议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承包土地争议赔偿
  • 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如下:1、协商。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因此,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两种类型。

      以家庭承包方式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主要目的在于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位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因此,这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可能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

  • 土地是人们最宝贵的财富,但是我们只有使用权,有时候自己不使用,可能会转让给别人。那么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吗可以的,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第十五条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第十八条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级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上述规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四种处理方法:一是协商;二是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起诉。下面重点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

      一、 依法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

      (一) 依法成立仲裁机构

      依法建立有权威性的仲裁工作机构,是开展仲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此,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意见》(冀办字[2004]64号)提出:“各县(市、区)抓紧组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确保年底前建立仲裁机构”。一是依法成立。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河北...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诉诸法院的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纠纷案件与日俱增,案件类型也日益复杂,仅以正阳为例,2008年受理土地承包纠纷22件,较上年增加4件,土地承包案件的增多,影响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原因特点

    ㈠土地承包纠纷的特点:

    土地承包纠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俗话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减免了税收,实行粮种补贴,农民更加珍惜土地。出现了种粮热潮,这种热潮的出现,刺激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从而导致了大部分外出经商、打工农民回乡承包土地,导致了农村承包土地纠纷的增多,可土地承包纠纷在处理时矛盾大,工作难做,引发上访苗头。

    ㈡土地承包纠纷的原因:

    ⑴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引发的纠纷。①在原地取得承包地后婚嫁到新地,原地收回其承包地引发纠纷;②死亡后,土...

  •   大家都知道农民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虽然他们在土地上建立宅基地与种植粮食,但是他们只对宅基地与土地上的粮食具有所有权,所以对于农村土地征用的问题有很多人感到疑惑,比如说农村土地征用赔偿归谁呢?到底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还是个人所有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农村土地征用赔偿归谁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至于村集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即属于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享有。 3、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

      二、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

  •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进行承包。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也可以采取其他合适的方式进行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首先,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规定。

    其次,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标准来确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

    最后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其中,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如果是属于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法院会受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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