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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有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9 15:56:35 0人浏览

导读:

噪音污染有赔偿吗为: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具体根据当事人的损失,双方协商来进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噪音污染有赔偿吗
  •   日常生活中,有时候由于建筑施工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单位及个人遭受噪音的困扰,可以请求赔偿。那么噪音污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噪音污染赔偿标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至于噪音污染赔偿标准,具体的赔偿标准,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具体根据当事人的损失,双方协商来进行。

      这类诉讼一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噪声污染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即对于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噪声污染...

  • 如果开发商噪音扰民给附近居民造成损失的,则开发商是需要赔偿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会被罚款。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生产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另外,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险;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

  • 晚上工地施工噪音扰民找环保部门举报。法律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 居民楼噪音的管理:1、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环境污染噪声条例》第十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第十一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起诉低频噪音扰民需搜集能够证明噪音存在的证据,如: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春暖花开的日子里,别忘了关注一下周围的变化。从下月开始,一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措施将正式实施,很可能将改变你的生活。

    少儿常规体检不得做胸透

      按照国家卫生部发布的《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从3月1日起,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不得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受孕后8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新闻网 电子版 PDF版 江门日报 -- 强势媒体·出色新闻   《规定》强调,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医疗机构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

    艾滋病人信息将被保密

      《艾滋病防治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

  • 因为电梯井噪音污染,近日,北京市亚运村北苑家园小区望春苑9号楼、10号楼的3户居民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消除噪音污染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三起案件。

    这3户居民诉称:2006年12月,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北苑家园小区望春苑的住宅房屋并于2007年12月入住,原告房屋卧室紧邻楼房公共电梯井;原告入住后发现电梯运行时不停出现噪音,导致原告不能正常生活和休息并引发疾病;2008年11月,原告委托清华环境监测中心对卧室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证实室内噪声排放不满足夜间一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现3原告起诉要求:被告采取措施彻底消除原告住房内的噪音污染;赔偿每户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被告承担噪音检测费和诉讼费。

  • 白天噪音扰民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扰民的时间段是晚上二十二点到早上六点之间。白天噪音扰民也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的,扰民并不一定要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只要是妨碍了个人的正常生活就算扰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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