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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车压死人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1 13:48:48 0人浏览

导读:

一般情况下需要赔偿被害人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针对油罐车压死人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油罐车压死人赔偿
  •   土方车频频发生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是超载和超速。超载导致刹车失灵,使驾驶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判断失误,无法采取正确的制动措施。再加上土方车的体积十分大,视角盲区内容易发生事故。工地上土方车压死人该怎么进行赔偿?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地上土方车压死人怎么赔偿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符合工伤的,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二、土方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1、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2、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 支撑。基坑深度超过5m有专项支护设计。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 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3、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

  •   工地施工因为要经常接触到大型机械设备,所以在施工过程中是需要特别当心的,但如果在施工工地上,工程车不小心压到人员,并且导致其身亡的,会不会被判刑?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地上工程车压死人会判刑吗

      建筑公司能够及时赔偿及时上报,说明工地负责人与工地安全员对事故还是负责的,对事故安全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一般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及时上报,逃避责任,引起严重后果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

  • 四川崇州一辆货车在路上行驶,没想到车轮碾起的一颗石头,正好砸在路边住户晏某的头上,晏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相关各方均不愿承担赔偿责任而引发诉讼。近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飞来横祸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成为庭审争议焦点。

      今年1月9日,货车驾驶员傅某驾车由崇州三江向沙渠方向行驶。车行至三安路时,遇路面堆放的砂石,车轮碾起一颗石头飞出路外,击中路边住户晏某头部,造成晏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认为驾驶员傅某与死者晏某在事故中均无违法行为,且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之后,晏某的父母、妻子、女儿将货车车主、使用者、驾驶员以及崇州市交通局和三江镇政府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共22万余元。

      庭审中,作为第一被告的登记车主王某一口否认该事情与自己有关,他表示车子早就在2003年出让给他人,只是没有过户...

  •   2003年12月20日,谭女士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价值10万元为期一年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该保险的被保险人是谭女士的丈夫李某,受益人为谭女士。

      2004年12月6日晚,被保险人李某因交通事故受重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谭女士于是向某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该人寿保险公司认为李某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人免责条款,故拒绝理赔。最后,谭女士只好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谭女士:根本原因是另一肇事者

      在法庭上,谭女士认为保险公司称李某酒后驾驶属于免赔范围,与实际不相符,因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认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另一肇事者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梁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虽然李某是酒后驾驶,但是与该事故造成其死亡没有直接关系,不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因此,被保险人李某酒后驾驶与其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且保险公司在签订...

  • 被劫司机驾车撞伤劫匪如何定性

    【发布时间】2005-6-14 作者:刘桃生 发布时间:2005-06-10 15:23:00 [案情] 某日,一男士甲招了一辆的士,称去某某地方,当车行至偏僻处时,甲见四周无人便掏出尖刀对女司机乙实施抢劫,劫得现金若干,手机一部。尔后甲拔去车钥匙,并威胁乙道:“不准报警,我下车走一段路后将钥匙丢下,你自己来找。”甲下车离开后,乙关好车门拿出另一把备用钥匙开动汽车向甲追去。乙追上甲后用车撞甲且高声呼救。甲被撞倒后,爬起来再跑,乙又驱车撞甲,最终甲在闻声而来的群众和警察围堵下被抓获。甲因被车撞而致伤,甲表示自己在承担应负刑事责任的同时,要就撞伤一事追究乙的刑事责任。   [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乙的行为已超过了正当防卫的时间范围,属于防卫不适时。乙的行为属于为夺回自己被抢财产而为的私力自救行为,即自助行为,乙对甲的伤害应根据造成伤害的轻重而确定是否应负法律...

  • 司机开车撞人的,一般情况下需要赔偿被害人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酒后驾驶撞伤人该按下列标准进行赔偿: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主开车撞死人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其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其余赔偿项目标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司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司机追偿。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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