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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民事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1 14:06:16 0人浏览

导读: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那么非机动车民事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非机动车民事赔偿
  •   核心内容:医疗事故赔偿里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文就关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问题分析,详细分金额要素如下文法条规定,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20号)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

  • 在交通事故中,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于机动车所造成的,但还有一类交通事故就是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那么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能不能造成工伤呢?当然是可以的,只要是对方的非机动车是全责的情况下。接下来为大家带来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可否造成工伤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一、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可否造成工伤1、要看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不是劳动者自己的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 非法行医民事赔偿就是人身损害赔偿,可以按照其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我们进行伤残鉴定,有伤残等级的还需依据相应的伤残等级进行赔付,那么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下,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非法行医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非法行医民事赔偿医疗费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2、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二、非法行医民事赔偿误工费1、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 近年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受到广泛的关注,不仅一直是我国刑法学界、民法学界和法学理论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而且也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安人员、检查人员、法官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究竟能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哪些人有权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如何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等等一系列问题不仅长期困扰着法学界和基层法律实务工作者,而且也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带来极大困惑。笔者是一名长期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经常会遇到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问询:为什么我不能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为什么我要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只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在刑事诉讼中一并提出呢?自诉刑事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就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
  •   民事诉讼是老百姓最常遇见的,有的人受到人身或财产伤害就说要追偿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明确界定了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因遭受“物质损失”而提起,在立法层面排斥了对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的可能。同理,根据司法解释,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

  •   国家赔偿和民事赔偿的区别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负担经济补偿。

      民事赔偿是指损害赔偿义务人由于违法或违约,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虽然存在着密切联系,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许多重要的区别:

      1.赔偿主体不同。

      在民事赔偿中,赔偿的主体不一定是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由侵权人本人承担;在国家赔偿中,赔偿主体是国家,虽然国家也可能成为民事赔偿的主体,但是国家作为民事主体时不是以公务身份出现的,不是因为职务行为成为赔偿主体的。国家作为国家赔偿主体时,具体的赔偿义务由某一具体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履行,违法行使职权实施侵权行为的国家机关或者实施侵权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在的国家机关,是国家赔偿法律关系中具体履行赔偿义务的主体(立法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除外),国家赔偿主体与实际赔偿义务...

  • 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可以兼得----兼论《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无效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已经有四年多了,但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是否可以兼得的问题,争论仍然很激烈。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使得这一矛盾更加激烈。例如《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2条规定,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包括交通事故)的,先按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本文中,笔者将通过多角度的剖析来论述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赔偿的区别,进一步树立起“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可以兼得”的权威观点。首先,从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性质看:工伤保险是一种隶属于劳动法体系下的社会保险制度,对职工而言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福利。国家设置工伤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基于...
  •   在生活中伤害到了他人的人身权益或者财产权益,一般来说就是一种侵权行为,有侵权行为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侵权行为承担方式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许多种,并非只有赔偿损失一种,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带来民事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相关知识。

      一、民事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主要用于对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和人身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的侵害。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主要用于对财产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使用权、相邻权的保护。

      3、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主要用于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可能由于其他人的经营活动或财产管理不善而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广泛适用于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况。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是用于侵占他人财产时的一种责任形式。

      6、修理、重作、更换。

      修理、重作、更换主要是用于债务人履行合同时音乐会标的物的质...

  • 民事赔偿赔不起不要坐牢。但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则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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