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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损害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1 15:17:35 0人浏览

导读:

侵害了他人的财产,使得财产遭受了损失,就应当承担财产损害赔偿的责任。至于需要赔偿多少数额,需要根据多种因素进行衡量,比如受损程度和恢复程度。那么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
房屋财产损害赔偿
  •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解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提是必须在纠纷的诉讼时效之内提起,很多人不清楚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下面为大家带来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法律规定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二、财产损害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
  •   财产损失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和伴随物质损失而产生的间接的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的减少。对于财产损失的,有的将其排除在产品损害赔偿范围之外。例如《斯特拉斯堡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生产者应承担由其产品的瑕疵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可见,公约明确限定该条约仅针对人身伤害与死亡的救济,而与财产损失无涉。有的国家的产品责任法则根据受损财产的特点对财产损失作了某些限制,即规定该财产须超过一定的价值且主要供个人使用或消费的个人产品,而法人或从事某项职业的业主为贸易、商业或职业的目的而使用或消费的商业性财产损失则排除在外。例如德国(产品责任法)第1条规定:“在造成财产损害的情况下,只有受到损害的是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且该财产通常是用于私人使用或消费以及受害者主要为这种目的而获得该财产的,才适用本法。”该法第1...

  •   在生活中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财产损害赔偿依据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财产损害赔偿依据适用法律条款有: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

  • 就像是小的时候自己的糖被抢走了,我们一般都会通过大哭或者是大声的喊叫来寻求帮助一样。在现在当我们的人身或者是财产受到损害时,我们只有通过法律的手段才能维护我们的权利得到应该有的赔偿。那么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及其相关问题。一、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办法:《物权法》第三十二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三十三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三十五条妨害物...
  •   在我国,对于因侵害他人权利而引起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的时候,加害人应该全部赔偿。那么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解决?如何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如何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1、财产损害赔...
  •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的《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司法实践发展的结果,对促进我国婚姻家庭稳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社会影响。对于依法治国、完善法制,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保持社会稳定,具有不可低估的社会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民法中的侵权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完全赔偿原则。离婚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制度在婚姻家庭领域的合理延伸,其离婚损害也应该得...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确定管辖的方式:一般的财产纠纷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不动产财产纠纷一般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事情发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而需要起诉的时候需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那么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一方到没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另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 人身遭到伤害,我们需要诉讼的时候就要先明确诉讼时效,对于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需要诉讼的话如何举证,大家对于这些问题一定会有些疑惑,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人身损害侵权诉讼时效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时效1、在人身伤害赔偿知识中人身伤害赔偿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在人身伤害赔偿中人身伤害赔偿诉讼的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在人身伤害赔偿中,《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3、在人身伤害赔偿知识中人身伤害赔偿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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