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保险赔偿金追诉期

保险赔偿金追诉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2 11:05:58 0人浏览

导读:

大家都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威胁我们健康的因素越来越多,因此保险在我们生活中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了,然而保险有投保人和受益人。那么,保险赔偿金追诉期?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保险赔偿金追诉期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保险赔偿金追诉期
  • 对于某些公司来说,某些公司他不给员工购买相应的一个社保,所以说往往没有工伤保险,如果员工出现工伤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他应该怎么样进行赔偿呢?如果出现了没有工伤保险受伤的情况,那么需要根据相关的一个规定来进行赔偿。接下来为大家带来没有工伤保险如何赔偿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一、没有工伤保险如何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哪些情形可以申报工伤只有符合一定的工伤认定条件才可以申报工伤,否则即使申报也无法认定为工伤。具体的条件为: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
  •   □ 都邦保险 苏文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施行已满一年,笔者认为,有必要在这个时候对公司适应新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一些提示,现就保险核赔与赔偿问题结合案例予以简要分析说明。

  • 正文:残疾赔偿金一、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二、条文理解1、关于计算标准,本条为伤残赔偿金的计算确立了两个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根据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静负担系数计算出来的个人年均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根据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来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期限为二十年。但60周岁以上...
  •   在现代交易中,信赖利益的保护是一个重大的课题。如果相对方的信赖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那么交易秩序就会混乱,交易就会受到影响,所以对于解除合同的情况,如果有违约,需要赔偿。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解除合同赔偿金的计算”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解除合同赔偿金的计算

      合同解除虽然也是基于违约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它不属于违约责任方式,而属于合同违约后的一种补救措施;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是合同解除后的一项法律后果,但这种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更不表现为违约金,因为该赔偿责任的适用有两个原则:一是实行过错原则,无过错不产生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在,不能主观上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违约责任。二是损失实际发生原则,即赔...

  • 违约金与赔偿金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联系:它们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承担违约金和赔偿金的主观要件都是劳动者有过错,客观要件都是劳动者有违约事实

    区别:

    (1)是否写进合同。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只要合同中写进了违约金条款,那么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就要按照合同中该条款的约定给付违约金。而赔偿金的给付是按照实际造成的程度来进行的,无论合同中有无相应的条款。

    (2)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由于支付违约金的条件是违约方有违约的事实,而不论对方是否存在损失,因而使违约金在功能上具有了惩罚的性质。而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条件不仅是劳动者有违约的事实,更重要的判断依据是要有实际损失,赔偿金通常具有补偿的性质。

    (3)数额与实际损失的关系不同。由于违约金是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因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可能与约定的数额可能不一致,而赔偿金是完全根...

  • 进入伏天后,天气闷热异常,一些医院接诊了不少中暑患者。记者在一些保险公司了解到,有一些患者在痊愈后疑问:自己买过意外保险,中暑能否获得理赔?据保险公司人士介绍,目前存在的任何一款疾病保险中,都不存在“中暑”需要赔偿的字样。因为从保险的解释来说,中暑不属于意外险范围。他们表示,中暑应该不算意外。意外伤害险必须同时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前提条件,但天气炎热应该不算突发的、不可预测的。保险公司指出,中暑是身体对自然气温变化的不适应,属于生理反应,而非意外伤害事故。

      那么,中暑是否就不能获得任何理赔了呢?记者了解到,这应该与被保险人中暑后果以及所投保的险种关系密切。万一发生中暑,市民可利用住院医疗险、门(急)诊医疗险等相关险种进行索赔。有时候,被保险人有心脏病等病史,由于天热而诱发,发生的住院、诊疗等费用,医疗保险可以给予赔偿。除此之外,如果因中暑死亡的,寿险应赔偿...

  •   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呢?补偿金和赔偿金适用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的,不需要再向劳动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不同适用的情形

      关于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的问题,其中争议最大的莫过于对《劳动合同法》第87条如何理解的问题。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此条理解有认...

  •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人完税的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

  •   如果企事业单位造成了交强险误工等行为,是需要赔付一定的金额作为补偿的。当然了,这个赔偿是需要按照法律上的标准进行的。那么,交强险误工费赔偿最高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交强险误工费赔偿最高标准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二、理赔误工费计算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