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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用地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9 10:27:39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除了耕地以外的土地,还有一些土地为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的范围比较广泛,通常情况下,人们会利用建设用地自身的特点,进行建设。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铁路建设用地赔偿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铁路建设用地赔偿
  • 在我国,除了耕地以外的土地,还有一些土地为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的范围比较广泛,通常情况下,人们会利用建设用地自身的特点,进行建设。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建设用地未批先建违法吗?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什么是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取得可以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方式。二、建设用地未批先建违法吗“未批先建”是指建设单位未依法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建设...
  •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   昨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通知称,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通知还称,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据介绍,该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另外,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首次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告知。

      公告称,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

  •   我们都知道,当我们想要进行某个工程的建设时,是需要获取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否则我们就不能合法的进行建设。那么这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样办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样办理

      根据《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有以下程序:

      1、项目立项。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2、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

  •   大家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并不是属于公民个人的,农村的土地根据使用的性质不同分为不同类型的土地,土地并不是无限期使用,它是有期限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它的期限是多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多长时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多长时间

      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分别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规定。通过土地划拨及乡(镇)村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通过这种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除了法律规定的使土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外,可以无期限地使用土地。

      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

  • 我国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什么是商业用地?什么是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政府部门规划的用于建设娱乐设施、商店、游乐场等商业用的房屋,主要体现商业化的建筑,而住宅用地则是用于居住的,规划的专门用来保障住宅生活的居住用地,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那么,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有什么区别呢?

      1、使用年限: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都有相关的产权年限的规定,当然这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较高为70年,商业用地较高出让年限为40年,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

      2、交易税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让等流转均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购买或者转让时的契税按照3%收取,而住宅为1.5%。如果国家开征物业税,土地增值税,商业用房的标准也会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

  •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加快城市发展,提高建设用地审批工作效率,依据《》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等,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城区(东昌府区)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公告如下:

      一、预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与项目立项的审批机关级别一致。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或审查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依据上报材料,现场勘测后,作出预审意见。对需省级预审的,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预审,由省厅作出预审意见。

      二、立项

      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申请立项。

      三、规划调整

      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规划调整条件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规划调整。

      四、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唯一代表政府负责组织征地的审查报批和具体实施工作部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征用土地。 ...

  • 商业用地可以建住宅,只要规划局批准当事人按住宅建设,房产登记那边允许当事人划分单元分割出售。但是拿得的房产证是商业房产,不是住宅,交易按商业房产缴纳税费,而且到期需要按商业用地再补缴地价,只有40年期限。不能按住宅用地那样70年到期自动延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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