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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伤亡赔偿条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4 09:13:53 0人浏览

导读:

因公伤亡在法律上就是被叫做相应的工伤的,工伤的出现就是需要相应的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但是一般都是有着工伤保险的,所以也就是由保险进行理赔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因公伤亡赔偿条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因公伤亡赔偿条例
  • 工伤死亡赔偿条例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 非因公死亡的赔偿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并一次付给亲属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其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 农业户口和城市户口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没有区别。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职工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发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a、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b、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c、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至残一级致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 上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
  •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检察院(425400) 蒋成柳

    最近,重庆高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认为因公醉酒伤亡属于工伤,引起轩然大波,批评声不绝于耳,甚至一些重量级的人物也闪亮登场。但是,处于压倒性的情绪化批评显然都放在反对公款吃喝、反对醉酒上。更有甚者,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强硬拉到《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甚至牵扯至烈士的评定,这完全是两回事。从源头上消灭醉酒陋习可以理解,但是假若单位领导令你陪酒、代酒,你敢明目张胆地拒绝吗?因公醉酒伤亡,后果自负?

    大众的情绪是可以理解的,笔者第一印象也认为此举会助长醉酒歪风,于劳动者不利,于社会不公,于国家不安。但是,这不止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站在法律人的角度,抛开情绪杂念,静读法律法规后,笔者认为因公醉酒伤亡认定为工伤是正确适宜的。大众之所以误读高院法官的解释,系潜意识认为工伤待遇必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事实并非如此,如未缴纳工伤保险费...

  • 交通事故与非因公死亡 案情介绍:“真是感谢人民法院,现在的政策还真是保护老百姓的利益,没想到这么快就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日前,死者李某的亲属接到山东省宁津县法院的判决书时激动的流下了眼泪。

    死者李某生前是某塑胶制品公司的工人,公司未和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为其交纳了工伤保险。2007年11月,李某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逃逸。事故发生后,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无法认定,责任不明,未做出是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认定。死者李某的丈夫孩子和父母在无法通过交通事故处理获得赔偿,又不能通过工伤保险获得救济的情况下,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某塑胶制品公司按职工非因工死亡支付相关费用。

    2008年5月,山东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由塑胶制品公司给付诸申诉人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16000元,并且塑胶制品公司自2007年11月起,...

  • 指因工伤事故或职业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工伤或者职业病医疗期间、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全残职工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
  • 法律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2、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函[2004]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1988年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民政部于1989年发...
  • 农业户口和城市户口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没有区别。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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