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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损失赔偿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4 09:44:14 0人浏览

导读:

实际损失赔偿范围:1、车辆物品直接遭受的损失;2、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3、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等。
实际损失赔偿范围
  •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出现合同损失的相关事项,而损失赔偿也就是对于这种情况所进行的赔付情况,赔偿损失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如何确定合同损失赔偿范围的相关内容。

      一、如何确定合同损失赔偿范围

      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可以获得的预期的利益,简称可得利益。可得利益指利润,而不是营业额。

      在实践中,可预见到的情况千差万别,很难把握,如果对此不加以限制,就会导致当事人乱用或者曲解...

  • 确定无效合同的损失赔偿范围的方式:1、如果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无效合同的损失赔偿范围按照约定确认;2、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的,无效合同的损失赔偿范围根据实际损失进行确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
  •   大家在签署合同时,当然大部分都是奔着利益签署的,可得利益就是其中一种,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物质或者非物质的利益。是按照合约合法的利益。那么,如若可得利益损失了该如何赔偿呢?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范围是什么?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范围可分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两种。约定赔偿优先于法定赔偿。

      1、约定赔偿指损失额的计算按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的计算方法产生。

      2、法定赔偿指损失额的计算没有上述约定时由法院根据案情依法确定。

      2.1生产利润损失

      这类损失多与生产设备的原材料的买卖合同有关,这类损失可根据所延误的生产期限与可比利润率来计算。

      2.2经营利润损失

      这类损失多与承包、租赁合同及劳务、服务合同等相关,这类损失一般可参考受害人前期经营的平均利润状况。

      2.3转售利润损失

      这类合损失一般为转售合同与原合同价款的差额,再扣除必要的转售成本。当然此处的转售合同必须在违约发生之前签订。

  • 来源:古城法律网 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应遵盾以下三个原则:

    1.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

    民法通则规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补偿受害人财产上遭受的损失。只有责令加害人全部赔偿人的损失,才能达到这一目的。所谓全部赔偿,是指损害多少,赔偿多少。这里说的损害,包括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称直接损失,积极损失)和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实际得到的利益(称间接损失、消极损失)没有得到。

    2.对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

    在我国,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赔偿的,因此只造成受害人伤、残、死亡而没有因此造成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加害人其他法律责任,而不负赔偿责任。对于因侵害人身权利而引起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如医药费、误工工资等)时,加害人亦应全部赔偿。

    3.考虑加害人经济状况的原则。

    在我...

  •   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依据这一规定,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确定赔偿的范围及标准。在公安部制定的《程序规定》第58条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调解时,要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呢。

      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财物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范围,即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赔偿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创伤来进行赔偿。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违约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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