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房地产法> 占用果树怎么赔偿

占用果树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9 15:25:57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修路都是受到人们关注的,尤其是在农村修路的时候,可能因为路要加宽就要占用农民的耕地,因此要给与相应的赔偿,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占用果树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占用果树怎么赔偿
  •   我们知道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修路都是受到人们关注的,尤其是在农村修路的时候,可能因为路要加宽就要占用农民的耕地,因此要给与相应的赔偿,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修路占用耕地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修路占用耕地怎么赔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二、修路占宅基地补偿标准

      修路占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为按照具体的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了:第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第二,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 下面我将针对土地被征用怎么赔偿,做简单分析如下:

    根据《物权法》规定,国家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土地。国家临时征用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

    征用土地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结合征用土地的年限,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补偿数额。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三、如长期征用土地,政府还要支付农民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以上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般不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 商铺被占用的赔偿是: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被占用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征用土地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

  •   征用土地应该如何进行补偿呢?我国对于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征用土地补偿的相关内容。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

  • 国家征用林地补偿标准,并不是全国统一的。具体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

  • 责任田被征用应当赔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

  •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所以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
  • 征收一亩鱼塘的价格由当地政府决定。鱼塘征收的补偿包括鱼塘所占土地的补偿费,即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鱼塘的附属设施配房的补偿标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