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医疗事故> 医疗意外有赔偿吗

医疗意外有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5 13:41:28 0人浏览

导读:

在诊治病人的过程中,医生最担心的莫过于是突然一些医疗意外,使得患者受到进一步的人身伤害,而此时负有责任的医疗机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医疗意外有赔偿吗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意外有赔偿吗
  • 发生医疗意外的赔偿因医疗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
  • 现在选择开车出行的人是非常多的,路上车多因此交通事故也变的比较多,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等,除此之外,如果在治疗之后还需要进行康复训练的话,也可以要求赔偿康复费,那么交通事故康复医疗费赔偿有什么规定?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康复医疗费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2款的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像医疗费、误工费等用专条规定具体标准,因此,审判实践中要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为依据确定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重点是把握在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阶段,哪些康复费用是实际发生的,并且是必要的。只有既是实际发生的,又是必要的康...
  •   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可通过三条途径解决:双方自行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的关键在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件先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区县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市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如果对再次鉴定结论仍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最终裁定。此外,经市物价局批准,如上海首次(区级)鉴定费是2500元,再次(市级)鉴定费是3500元,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院承担,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患方承担。

      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报告通常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否属医疗事故。二、属几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

  •   交通事故常有发生,只是车损或者人只受一点点小伤算是比较幸运的事情了,如果是造成人员伤亡就是较为严重的情形了,不止只是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在某些情形下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交通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说。

    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法官认为一个合适 的数额就是一个合适的数额,其标准有三个:

      第一个标准,能够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给予抚慰;

      第二个标准,能够对加害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制裁;

      第三个...

  • 意外伤害索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受到意外侵害行为伤害的材料或者能证明与侵害人存在法律关系的材料,如公安机关的笔录(一般需到诉讼阶段申请法院调取或由代理律师调取)或证明、目击证人证言等;(3)门诊病历本;(4)医院住院病历;(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   意外伤害就是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受伤或死亡的情况,那么,意外伤害赔偿范围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意外伤害赔偿范围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

  • 当事人遭受意外伤害的,能依法获得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收入。但前提是存在侵权人,没有的则一般要自己承担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