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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赔偿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5 15:21:50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伤者住院治疗,肯定需要他人进行生活上面的护理,而这部分费用,就会实际体现在最后的赔偿项目里面,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都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中护理费赔偿多少钱是什么,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护理费赔偿多少钱
  •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责任编辑:李云

  • 护理费赔偿   第21条讲的是护理费赔偿。护理费的赔偿,原则上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员的期限来决定的,这是一个一般原则。然后,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如果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他的意见来处理,如果有需要特别护理的,需要有特别的证明。另外,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赔偿的规定来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来计算,这个标准很低,一般医院的护理人员的工资是最低的,像我们老家的医院护理工,一个月才四百元钱的工资。   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另外,受害人造成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要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残疾用具的使用情况确定护理的级别,然后再确定护理的费用。
  •   护理费包括伤者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护理费用,那么,护理费赔偿项目有哪些?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

  •   我们常说的健康其实包含两个领域,不仅包含了身体上的还有心灵上的,所以受害人在遭到侵权以后极有可能损伤到了精神,所以我国法律规定了精神损失费,被侵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提起精神损失的赔偿,那么精神损失费赔偿多少钱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精神损失费赔偿多少钱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

  •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的标准来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工伤不赔偿误工费,但是有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然后双方进行协调,如果依旧不赔偿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走法律程序进行解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 工伤护理费能报销。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护理费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销。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在诸多赔偿中,除了医药费、误工费外,还有一项就是精神损失费,是对受害者的精神赔偿。那么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标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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