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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8 10:27:27 0人浏览

导读:

除自诉案件以外的一切刑事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就是公诉。在我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案件,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公诉可以要求赔偿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公诉可以要求赔偿
  • 1、

    公诉

      除自诉案件以外的一切刑事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就是公诉。

      在我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案件,经过审查,认为必须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由检察长或由他指定的检察员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井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当然,如果提起公诉的根据不足,也可以撤回起诉或不起诉。

      公诉案件只能判决,不能调解或和解。

  • 公诉案件撤诉后,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存在职务违法行为,公民依旧能获得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

  •   公诉案件中个人不可以撤诉;只有在法定的情形下,人民检察院才可以撤回起诉。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以及第四条。

  • 如果刑事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一般是要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 一、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内容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否在案以及有无扣押、冻结在案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存放地点,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为保护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应当单独移送被害人名单;4、是否附有起诉前收集的证据的目录;5、是否附有能够证明指控犯罪行为性质、情节等内容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6、是否附有起诉前提供了证言的证人名单,证人名单应当分别列明出庭作证和拟不出庭作证的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和通讯处;7、已委托辩护人、代理人的,是否附有辩护人、代理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明确的名单;8、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料;9、侦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复印件是否完备;...
  • 公诉案件一般不可以撤诉,在法定情形下可以撤销案件。具体情形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法定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其近亲属及律师均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司法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要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取保。同意取保候审的,通常是二种情况:1.当事人羁押期限要超期了,不得不取保候审。2.当事人可能被判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无罪判决。其中最常见的是,当事人自愿认罪,刑期在三年以下,可能判处缓刑的情形。提交取保候审的最佳时间是,一般在刑事拘留的第三个星期即21天左右最佳(刑事拘留一般30天,加7天批捕审查期,共37天),此时侦查员正在起草提请批准逮捕申请书,比较关注取保候审。还有的律师,会选择在周五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因为周六的批准者是值班领导,容易批些。其次,律师可以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即批准逮捕机关)出具律师意见书,建议不予逮捕,以增加取保候审几率。最后,申请中,律师要多与司法人员以及当事人沟通。通常情况下,只有当事人认罪后,司法机关才同意取保的,建议尽早委托律师办理会见,代为申请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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