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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不予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8 10:38:29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拘留相信大家也有所听闻吧,简单的来说就是紧急情况、事态严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想必大家也很好奇,那么刑事拘留不予执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拘留不予执行
  •   刑事拘留相信大家也有所听闻吧,简单的来说就是紧急情况、事态严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想必大家也很好奇,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予刑事拘留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解答疑惑,下文给大家总结了不予刑事拘留的条件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不予刑事拘留的条件

      如果不满足刑事拘留条件的,可以免于拘留。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 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 定。

      二、刑事拘留后多久送看守所

      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

  • 不予批捕后可以要求取保候审。但应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

  • 当国家公民触犯到刑法时,被刑事拘留的话,必须符合一些条件,那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呢?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刑事拘留一般就是在行使判决之前将相关人员羁押,但是有的时候要将犯罪嫌疑人羁押也是要出示逮捕令的。有的时候可能犯罪嫌疑人并不在案发地必须要进行异地逮捕拘留,那么刑事拘留异地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刑事拘留及其相关问题。

      一、刑事拘留异地执行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检察院决定拘留的人,由检查院...

  • 可以不予刑事拘留的规定条件:是除《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其他情形,如无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或者是犯罪后没有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情形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在司法实践中,被刑事拘留了,家里人都会很担心,会有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这样的疑问。刑事拘留期间能不能取保候审,要满足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我们要清楚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6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

      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 行为人被刑事拘留后,如果没有被发现犯罪事实的,就不会判刑,构成犯罪的才会判刑;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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