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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违法行为特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0 10:09:07 0人浏览

导读:

事违法性:是违反刑法的行为。不仅指分则。有二种情况:直接违反刑法规范;违反其他法律规范但情节严重进而违反了刑法。特点:1、与社会危害性是统一的;2、是法机关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刑事违法行为特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刑事违法行为特点
  • 刑事违法性:是违反刑法的行为。不仅指分则。有二种情况:直接违反刑法规范;违反其他法律规范但情节严重进而违反了刑法。

      特点:1、与社会危害性是统一的;2、是法机关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

  •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程序的特点:

      (一) 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制监督程序中都不适用简易程序。

      (二) 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其他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均为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因此,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三) 只适用于那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刑事案件。而对于那些案情重大复杂、难以认定的刑事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四) 简易程序的重要特征是程序的简化,如审判组织的简化,法庭审判的简化,审理期限的缩短等等。

    文章推介:2011最新刑法全文

  •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1.本罪的主要特征:

      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五种犯罪行为方式。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骗取他人的财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本罪的犯罪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上述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构成诈骗罪的行为人...

  • 行政违法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的区别是违反的法律依据不同。违反国家国务院及其下属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为行政违法行为。违反民法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商法,民法,姻婚法,继承法,经济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为民事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   违法行为有很多种,平时听的比较多的就是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有些人可能会纠结于行政违法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区别,那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行政违法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区别:

      1.简单说,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国家国务院及其下属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行政违法要受处罚或罚金,一般体现的是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具有公权性质。

      2.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法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商法,民法,姻婚法,继承法,经济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民事违法责任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这里一般体现的是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私法性质。

      以上即是行政违法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区别。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均称为起诉。

      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实践中民事诉讼的范围极其广泛,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一般是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所谓的刑事诉讼就是指检察机关或公民个人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其中公民对下列三类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

  •   审判监督程序是《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种针对个别案件的独立的审判程序,并非一般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普通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审判监督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即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与其他诉讼程序相比,它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本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享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及符合再审申请条件的当事人。

      第二,依审判监督程序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既包括第一审法院审理的已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也包括二审法院审理的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

      第三,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案件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第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法院,可能是再审案件的原审人民法院,也可能是再审案件的上诉审法院;同时,上级人...

  •   核心内容:杜宇思念故事诉讼中,关于立案的监督的内容与及特征是如何进行要求的呢?主要的关键是什么条件要素呢?按照法规是怎样要求内容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民诉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但是现行法律不完备的情况下,检察院只重视对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民事立案监督存在缺失,有些做得好的检察院也会受理。可以参考汨罗市法院网的《浅析基层人民法院民事立案模式的和谐构建》这篇文章的内容,试着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

      刑事立案监督内容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87条的规定,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是:

      (一)、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即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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