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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抢劫案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0 09:08:35 0人浏览

导读:

一般抢劫案的处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重情形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刑事抢劫案怎么判的相关知识。
刑事抢劫案怎么判
  • 一般抢劫案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一般对抢劫案的判决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重情形的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江 西 省 赣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刑 事 判 决 书

    (2005)赣中刑二终字第32号

      原公诉机关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孝海,男,1985年12月13日出生于江西省赣州市,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凹下村枫树下27号。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5年1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赣州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李建,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律师。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理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孝海犯抢劫罪一案,于2005年5月17日作出(2005)章刑初字第6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刘孝海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刘孝海,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03年7月3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刘孝海伙同伍皇福、刘宗贵、余傅辉、王焕文、...

  •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路 北 区 人 民 法 院刑 事 判 决 书

    (2004)北刑初字第54号

      公诉机关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任宝泉,曾用名任宝全、任宝权,男,1973年3月16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小学文化,农民,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溪区榆树屯乳品委六组54号。因涉嫌抢劫于2003年9月15日被留置(限制人身自由),同年9月17日被拘留,9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以唐北检刑诉(2004)第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任宝泉犯抢劫罪,于2003年12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穆文才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任宝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任宝泉于2003年9月15日10时许,伙同王军(在逃),小嵬、黄毛(姓名不详,均在逃)预谋盗窃...

  • 锦 州 市 凌 河 区 人 民 法 院刑 事 判 决 书

    (1999)凌刑初字第25号

      公诉机关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吕志新,男,1979年6月13日出生,汉族,辽宁省义县人,高中文化,系农民,捕前往辽宁省义县地藏寺乡兀拉草沟村。因本案于1998年12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锦州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岳玺荣、于福旭,系锦州燕郡律师事务所律师。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吕志新犯抢劫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1999年1月22日收到锦凌检刑诉字(1999)第11号起诉书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凌河区人民检察员赵斌、王会山到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吕志新及辩护人岳玺荣、于福旭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志新于1998年12月14日21时许,持片刀闯入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

  • 辽 宁 省 丹 东 市 振 安 区 人 民 法 院刑 事 判 决 书

    (2000)安刑初字第62号

      公诉机关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夏常勇,男,1979年5月19日生于丹东市,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住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新建村4组。因本案于1999年8月5日被取保候审,2000年6月6日经本院决定并于当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丹东市看守所。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丹安检刑诉(2000)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夏常勇犯抢劫罪,于2000年5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姚恒亮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夏常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4月16日凌晨,被告人夏常勇伙同张银军、李福仙、姜勇(均已判刑)搭乘李勇驾驶的出租车,将李勇骗至五龙背镇新建村附近时,抢走李勇人民币155元及一部传...

  •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路 北 区 人 民 法 院刑 事 附 带 民 事 判 决 书

    (2005)北刑初字第17号

      公诉机关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付文革,女,1966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天都食府采购员,住唐山市路北区谢家重。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夏学华,女,1983年6月12日出生,汉族,天都食府采购员,住址:唐山市遵化市西留村乡蒲池河村。  委托代理人李晓军,华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段连刚,男,1979年9月29日出生于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满族,初中文化,唐山市天都宾馆天都食府厨师,住唐山市天都宾馆天都食府宿舍(户籍所在地: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大石崖村柳树浭村)。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4年10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以唐北检刑诉(2004)3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段连刚犯...

  • 山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刑 事 裁 定 书

    (2001)晋刑二终字第107号

      原公诉机关:长治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郝铁锋,男,1975年8月31日出生于武乡县蟠龙镇上北漳村,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原籍。1999年12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00年1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乡县看守所。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郝铁锋犯抢劫罪一案,于二○○一年六月八日作出(2001)长刑初字第35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郝铁锋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原审判决认定,1999年11月21日晚2时许,被告人郝铁锋持一木棍,安树平、王云岗各携带一手电筒,王晋红持一支单管猎枪窜至沁涉线前阳坡路段,采取持枪威逼手段,强行拦截沁源县货运卡一辆,对司机进行殴打,抢劫现金750元,被告人郝铁锋及王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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