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刑事发回重审两次

刑事发回重审两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0 15:03:06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二审是可以发回重审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那么刑事发回重审两次?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刑事发回重审两次
  •   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是非常严格的,法院在受理刑事案件之后,要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经过层层分析,判断是否有犯罪事实,刑事案件可能进入二审程序,还可能在二审时发回原一审法庭审理,那刑事二审发回重审有改判希望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二审发回重审有改判希望吗

      很大,90%以上,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是看一审案件,确实存在第一程序错误二认定事实不清,第三适用法律错误三方面存在那一个都要发回重审的。否则是不存在发回重审理由。

      首先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原因主要有:

      1、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

      2、程序问题。

      发回重审,如果检察院没有抗诉,那不管是什么原因,重审都不得加重原判决的刑罚。重审只能维持或者减轻,不能加重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

  •   刑事案件因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可发回且仅能发回重审一次。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对案件发回重审制度进行了严格地规定,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于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裁定撤销原判一次,严格禁止多次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   刑事案件的审理,包括一审、二审的程序,二审的时候法院可能会发回原审理法庭重新审理,这对很多当事人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变化情况,想知道刑事二审发回重审意味什么?官司赢的概率有多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二审发回重审意味什么

      二审发回重审意味着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可能需要对案件进行重新认定和判罚,具体情况下,二审法院会根据一审法院的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存在相关问题的可以发回重审。

      二审发回重审,意味着上级法院在审理下级上诉的案件时,出现了需要由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情形:

      第一,原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不清的;

      第二,原一审法院在判决中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程序,如遗漏了当事人、缺席审判时有违法的情形。

      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的,遗漏当事人或者程序违法的,需要发回重审。

      二、刑事二审发回重审赢的几率

      发...

  • 刑事自诉人是否必须开庭要看有没有代理人。如果有代理人原告可以不用出庭,否则就必须到庭。没有代理人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 刑事申诉抗诉的区别是:1、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2、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

  • 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有这些:1、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应当发回重审;2、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发回重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