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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诈骗集体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9 10:05:21 0人浏览

导读:

诈骗类犯罪属于一种带有隐蔽性的智能犯罪,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诈骗的行为方式愈来愈复杂,以诈为手段竟然已延伸到司法过程中,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刑事诈骗集体诉讼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刑事诈骗集体诉讼
  • 案情:

    原公诉机关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乔传东,男,1971年8月15日出生于商丘市,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原系商丘市社会科学联合社职工,住梁园区人民路347号。

    2001年11月被告人乔传东在往河南省金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瓷公司)送煤期间,趁该公司过磅房无人之机,利用原存根伪造568吨煤的过磅单一份,并用此单在该公司结清了煤款。2002年12月,被告人乔传东持568吨煤的原过磅单向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起诉该公司要求支付煤款184600元。因该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实煤款已全额支付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乔传东犯罪未遂。

    审判: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乔传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未遂,应从轻处罚,检察机关指控罪名...

  •   诈骗类犯罪属于一种带有隐蔽性的智能犯罪,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诈骗的行为方式愈来愈复杂,以“诈”为手段竟然已延伸到司法过程中,使法律成了使“诈”的工具,使证据成了骗局的靠山,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正。“诉讼诈骗”就是借助于国家司法权力实施的诈骗行为,被告人以提起诉讼,在诉讼中使用伪造的合同、票据等相关证据,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从而诈取被害人之财产所有权的非法行为。近年来,随着诉讼诈骗案例的频出,而法律上对此方面却没有明文规定,往往让执法者在司法实践中感到于法无据,因此对于诉讼诈骗的现状及解决方法无论是从实际上和理论上都急待探求。  一、现实案况引出的矛盾判例  对于诉讼诈骗案例的出现,也不少见于报道,但比较来看,却存在着重大的差异与分歧。  案例一:甲为朋友从A公司购买一辆桑塔纳轿车因未付款,便以自...
  • 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刑事诈骗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即可立案追诉。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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