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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当庭宣判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6 11:27:30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案件不一定都是当庭宣判。根据《刑诉法》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那么刑事当庭宣判条件?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刑事当庭宣判条件
  • 刑事案件无罪释放不一定需要当庭宣判,如果案件事实清楚,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没有犯罪事实的,法院可以当庭宣判;如果案情复杂,事实认定不清楚的,法院可以定期宣判。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第二百零三条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 刑事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我国刑法的法学历史悠久,在中国的古代刑民不分家。尽管刑民不分家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但对统治者的统治和社会的安稳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目前我国有专门的刑法典,对犯罪行为进行打击。那么刑事立案的时间是多久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刑事立案的时间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部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首次对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受案审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的期限作出规定,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
  • 法院不当庭宣判是因为宣判需要慎重,宣判的判决生效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法院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当庭宣判一般是以案情简单、案件事实清楚、法庭已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并能正确使用法律等为前提条件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
  •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条 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第九十一条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 有些案件,犯罪行为较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但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并要求被告人进行民事赔偿,那么,自诉案件民事赔偿项目有哪些?一、自诉案件民事赔偿项目(一)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
  •   在我们国家的诉讼法规中,有一种特殊的诉讼情况。这种情况就是自诉。所谓的自诉就是自身提起诉讼。但是很多人只是知道存在着这样的制度,却不是很了解具体的一些方面。那么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地域管辖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因事实的证据。

      在审判实践中应该注意,有些自诉案件法院不能受理: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自诉案件被告人已和死亡的;...

  •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当事人的有两种人,也就是原告人与被告人,即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不可以起诉被告人家属的,只能起诉被告人。但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 刑事自诉人是否必须开庭要看有没有代理人。如果有代理人原告可以不用出庭,否则就必须到庭。没有代理人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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