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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技术侦查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7 11:25:07 0人浏览

导读:

老百姓的生活平平无奇,但是安全又平稳,都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而行,事实上生活还有很多阴暗面,公安机关的刑侦人员,要跟罪犯斗智斗勇,利用专业的刑侦技术,破获了一起又一起大案,那么其中的刑事技术侦查范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技术侦查范围
  •   刑事侦查主体

      公安侦查行为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或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在我国刑事法学界和实际工作部门,有人主张“公安侦查行为”包含“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对行政案件的侦察”两种情况,前者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属于司法行为;而后者依据的则是行政法规,是一种行政行为[1].本文采纳这种观点。

      我国公安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双重职能,不仅具有行政职能,还具有司法职能,即依法承担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所以公安机关在调处刑事案件中所采取的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均不具有行政诉讼的可诉性。因刑事侦查行为或程序违法而使有关人员的人身权、财产权受侵害,应按《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司法赔偿途径解决,而不应纳入行政诉讼范围。...

  •   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一般从立案开始,到案件作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

      所谓“专门调查工作”,是指为完成侦查任务依法进行的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或书证、鉴定、通缉等;所谓“有关强制性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许多专门调查工作如讯问、搜查、扣押、通缉等本身所含有的强制性。二是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

      侦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 刑事诉讼可分为侦查、起诉和审判三大程序阶段,侦查活动主要在侦查阶段进行,但在起诉和审判阶段,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尚需进一步查明,依法可以进行补充侦查。

      刑事侦查技术包括文书检验、痕迹鉴定、毒物分析等等方面。其中文书检验又可分为笔迹鉴定、...

  •   核心内容:刑事的问题与及内容是需要得到保障的,那么在刑事的侦查中一定要求技术的一个完善与及专门调查,那么在刑事侦查中,可以如何做到更好呢?技术如何达到,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侦查技术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一般从立案开始,到案件作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

      所谓“专门调查工作”,是指为完成侦查任务依法进行的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或书证、鉴定、通缉等;所谓“有关强制性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许多专门调查工作如讯问、搜查、扣押、通缉等本身所含有的强制性。二是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拘留和逮捕等。

      侦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 刑事诉讼可分为侦查、起诉和审判三大程序阶段,侦...

  •   刑事自诉案件在我们现实之中发生的情况还是很多的,因为这些案件的社会影响力小、案件情形轻微,且都是针对公民自然人的个体侵害,很多情况公安机关都发现不了,需要被害人自己主动提起诉讼,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刑事自诉案件范围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刑事自诉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刑事自诉案件范围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

  •   刑事辩护人是根据相关法律出庭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进行辩护的,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刑事辩护人的,那么什么人能够成为刑事辩护人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刑事辩护人的范围,希望对大家了解刑事辩护人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刑事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最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刑事辩护人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

  •   刑事辩护,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诉讼效率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那么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同时,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三)辩护人的责任及诉讼地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刑事自诉人的范围包括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   核心内容:公安机关在关于其立案的时候,主要立案侦查的案件是怎么样的呢?有哪些案件是在法律上有所规定的呢?主要的要求是如何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1、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2、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3、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4、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从整体看,上述案件仅占刑事案件总数的小部分,大多数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任务由公安机关承担,这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与职能决定的。一方面,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负有维护社会秩序、保卫社会治安的责任,牌同犯罪作斗争的第一线;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拥有严密的组...

  •   刑事诉讼立案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判决以及执行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独立的规定,如果在刑事侦查阶段要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那么刑事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具体程序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刑事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具体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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