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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处罚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7 15:12:57 0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法院认定为有罪,但是在处罚的结果中,可能会由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也是存在的。那么免予刑事处罚规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免予刑事处罚规定
  •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法院认定为有罪,但是在处罚的结果中,可能会由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也是存在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放火罪免于刑事处罚的规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放火罪免于刑事处罚的规定

      公民犯了放火罪免于刑事处罚的规定是: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二、放火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114条、115...

  • 免予刑事处罚不是刑罚。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具有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如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一般涉及到民事责任,是比较轻微的,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就比较严重了,可能就要被抓紧去坐牢,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罪行较轻的,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可能会不受惩罚,有网友问,免除处罚与免予刑事处罚的区别,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免除处罚与免予刑事处罚的区别

      刑法上的免除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是一样的,都是因为某种法定原因,罪犯不用承受刑事处罚。

      (一)免除处罚

      1、概念、是指被告人具有某一法定量刑情节,人民法院判决免除刑罚的一种处罚。

      2、认定被告人有罪。

      3、常见的情形。

      (1)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

      (2)犯罪以后自首,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

  •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之上的刑事政策,“宽与严”的辩证关系既是报应与功利,惩罚与预防刑罚哲学合乎逻辑的展开,也是理性主义,谦抑主义刑法思想在反犯罪斗争方略中的具体表现。

      在刑事司法政策的视野里,犯罪是研究的对象,一切刑事政策都是围绕犯罪现象展开的,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决定着刑事司法政策的内容。刑罚的最终目的是预防犯罪,如果我们不分时间、地点、形式,不加区别地适用重刑,对初犯、偶犯、累犯、惯犯都从严打击,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的发生,也不能真正减少犯罪。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多样化,一些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后往往以犯罪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正确区分矛盾的性质,有效地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决定了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政策应当宽严相济:宽其所宽——对...

  •   我国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犯罪嫌疑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那么刑事处罚附加刑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处罚附加刑有哪些: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刑事处罚附加刑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 免予刑事处罚不是刑罚。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具有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如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犯罪分子符合某些情形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那么,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的条件,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的条件有哪些?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分,即对被告人作有罪宣告,而免除其刑事处罚。刑法37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

  • 70岁免除刑事处罚的条件一般是: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2、属于中止犯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3、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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