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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什么措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7 09:53:54 0人浏览

导读:

下列情况下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1、有明确证据证明行为人存在犯罪行为的;2、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3、行为人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等情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刑事拘留什么措施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刑事拘留什么措施
  • 公安机关拘留措施的程序为: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根究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措施性质: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问题。

    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刑事强制措施,作用都是暂时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目的是防止他们实施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造成进一步的社会危害性。这是二者的共同点。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刑事拘留可以由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做出决定。逮捕则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后的法定羁押期限一般为三到七天,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则没有限制,可以一直羁押到案件审理完毕。

    三、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逮捕的对象是有证据证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四、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适用条件不同。由于时间关系,我今天就不详细介绍拘留和逮捕的条件了,如果大家有兴趣,研究一下《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和第八十条就清楚了。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不同:1、刑事拘留后的法定羁押期限一般为三到七天,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则没有限制,可以一直羁押到案件审理完毕;2、刑事拘留可以由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做出决定。逮捕则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行政拘留是一种非常重要,同时也是很常见的一种行政处罚的种类。专门指法定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不过虽然同为拘留,它与刑事拘留是不同的,那么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有什么不同呢?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而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实施;而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多种行政法规规定实施。

      4、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会出现在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这里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在司法实践中,被刑事拘留了,家里人都会很担心,会有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这样的疑问。刑事拘留期间能不能取保候审,要满足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我们要清楚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6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

      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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