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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庭审判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7 11:29:52 0人浏览

导读:

我国刑事诉讼的法庭审判程序法庭审判由合议庭的审判长主持。刑事法庭审判程序包括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法庭调查三个流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判刑,给与何种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那么,刑事法庭审判流程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法庭审判流程
  •   众所周知,在我国民事案件一般是民不究官不告,但是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机关主动介入,那么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是什么?要经过哪几个阶段?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

  • 法庭审判流程是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决定受理的,选定开庭日期,进行开庭审理,在庭审构成中需要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最后由法院依法进行评议和审判,作出裁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等。
  •   核心提示:在进行刑事诉讼的审判中,我们是需要关注哪个流程的变化的,那么在刑事诉讼的审判流程还具备哪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呢?比如一些材料的准备需要哪些呢?还有必然的一些规定是怎么样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1、接受委托

      2、审查管辖

      3、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

      ①案件材料应当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②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应当记明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的时间、地点,并应注明案卷页数,证据材料形成的时间、地点及制作证据的人员。

      4、会见被告人:

      ①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应当携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会见被告人专用证明和律师执业证。②律师会见被告人,事先应准备会见提纲。③律师应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

  •   2003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第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于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一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于经过查证,只有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只就该部分罪行进行认定和宣判;对于查证以后,仍然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不得拖延不决,迟迟不判。”

      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原审人民...

  • 以下为大家解答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流程怎么走这一问题。

    第一,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

    第二,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第三,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第四,经审理后法院会依法对自诉案件作出判决。

  • 刑事审判是有不同的程序的,对于不同的程序,审理的案件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如果是刑事审判一审的话,程序又是怎么样的呢?这个大家可能不是太了解,一般来说,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是会按照相关的规定审理案件,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接下来就一同来了解刑事审判一审程序。一、刑事审判一审程序(一)宣布开庭阶段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二)法庭调查阶段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三)举证和质证阶段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四)法庭辩论阶段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五)评议、宣...
  • 有些时候总是会遇到刑事诉讼的问题,但是自己对于一些法律上的知识知道的是少之又少,所以只有在网络上才能了解到关于刑事诉讼的审判管辖的知识。毕竟网络包含万千。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刑事诉讼审判管辖的规定。一、刑事诉讼审判管辖的规定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地讲,也就是确定哪些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审判;哪些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哪些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立案管辖主要是根据下列因素划分的:其一,公安司法机关的性质与诉讼职能。我国公、检、法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诉讼主体,但由于各自的性质和诉讼职能不同,划分管辖必须与之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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