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哪些罪名不能取保候审

哪些罪名不能取保候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09:19:01 0人浏览

导读: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哪些罪名不能取保候审?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哪些罪名不能取保候审
  •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系累犯、犯罪集团主犯的,也不得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取保候审是我们国家对于未被法院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所采用的一种可以获得有限度的自由的制度。但是,并不是每一个都可以去进行取保候审的。还有一些人是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那么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

  • 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是: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且前述人员不具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第八十二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曲经纬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轻伤刑拘如何取保候审问题。伤害案件致人轻伤一般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期限最长为37天,在此期限内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率一般高于其他阶段,因此,在此期限内应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该期限也被称为刑事案件“黄金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可见,取保候审的种类有两种:人保和财产保,申请取保候审人应向侦查机关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刑事咨询专线13564601210,在线咨询QQ5298207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第一阶段:公安侦查阶段一、服务内容:(一)接受委托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即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二)与侦查机关联系接受委托后,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以及律师证,及时与侦查机关联系,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并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三)会见犯罪嫌疑人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2、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四)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4、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
  •   取保候审变刑事拘留的过程,其实是被实施的人员可能没有遵守取保候审的基本条件。不然就不会对其进行相关的刑事拘留。那么,取保候审变刑事拘留的条件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取保候审变刑事拘留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

  • 职务侵占罪如果满足下列条件能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 法定可以取保候审的主体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在我国刑事案件处理当中,在办理某些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之下进行取保候审的办理。但是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申请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