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结婚三年彩礼如何退还

结婚三年彩礼如何退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13:36:36 0人浏览

导读: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结婚三年彩礼如何退还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结婚三年彩礼如何退还
  • 结婚一年彩礼退还视情况而定。当事人通过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经法院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若是没有满足以上条件的,一般不会准予退还彩礼,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彩礼如果夫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之一,根据实际情况退给全部或者部分彩礼方。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另外,在适用第(二)(三)项规定时,双方应当以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彩礼能退还的情形如下: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给付彩礼的一方因婚前给付并导致其生活困难;3、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
  • 结婚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要返还,但是有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办结婚证或者因为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在同居分手后要求返还彩礼,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给全部或者部分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另外,在适用第(二)(三)项规定时,双方应当以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彩礼返还诉讼案彩礼的返还标准

      婚约彩礼纠纷是指:我国《婚姻法》,并未对婚约和彩礼作出规定,都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中,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一旦婚约解除,便引发纠纷。这种基于婚约所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在婚约存续期间,当然不发生返还问题;一旦婚约解除,此财产流转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接受彩礼的一方就应当返还其所接受的彩礼;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婚约的法律效力就一直延续到双方的婚姻缔结,一旦双方结婚,婚约的效力就自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就不存在彩礼的返还问题。

      推荐阅读:

      婚姻法全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一、彩礼返还的限制的基本原则

      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

  • 结婚女方可以不要彩礼。彩礼并不是夫妻关系确定的法定条件,彩礼的给付一直是一个道德的问题,当然可以选择不要彩礼。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彩礼可以返还的情况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般情形彩礼归女方。如果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则应退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彩礼是指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礼、聘金的习俗。送彩礼之后,婚约没有正式缔结,符合法定退还要件,一般可以准予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属于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解除了婚约,则赠与解除的条件成立,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消失,彩礼返还赠与人,归赠与人所有。反之双方缔结了婚姻,则赠与行为继续有效,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