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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几年离婚彩礼不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10:29:31 0人浏览

导读: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那么结婚几年离婚彩礼不退?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结婚几年离婚彩礼不退
  • 对于结婚两年后离婚彩礼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对方不要求退的话那就不用退。对方要退的话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若是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是一种民间习俗,一般情况下,男女办理了结婚登记,又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彩礼不退还,但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双方结婚四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能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四年离婚的,彩礼一般是不用退还的。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彩礼是不用退还的。但若是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的,男方主张退还的,应当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一般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最终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的话,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以下情况彩礼可以不用返还:

    1、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即使彩礼的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也不可以要求返还。

    2、男女双方未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

    3、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已经同居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共同生活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实际生活支出、生产需要,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般情况下,结婚半年彩礼是不会退的,但如果是双方离婚的,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刘斌。关于夫妻离婚彩礼钱退还吗这个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夫妻离婚彩礼钱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情形,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一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点、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有的夫妻结婚不到半年就不愿意继续过下去,有的男方就希望退还彩礼。那么,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退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退吗?不退。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1、2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既然已经结婚并生活在一起了,尽管是半年,也基本是不退的。

  • 对于结婚两年后离婚彩礼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对方不要求退的话那就不用退。对方要退的话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若是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未登记就同居能要求返还彩礼。法律规定,彩礼是按照各地习俗在结婚时类似于赠与的一笔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要求返还的。但是有三种情况要求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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