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无效婚姻彩礼如何分配

无效婚姻彩礼如何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13:40:52 0人浏览

导读:

婚姻无效,当事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此彩礼。具体如何分配,并没有法律规定。一般应当全部退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无效婚姻彩礼如何分配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无效婚姻彩礼如何分配
  • 对于无效婚姻彩礼分配问题的处理:应当将彩礼退还给男方。因为无效婚姻代表双方之间并无夫妻关系,而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送,以结婚为条件的,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履行了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张荆,下面我就女方不返还彩礼的依据这一问题作简要叙述如下:彩礼一般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最终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的话,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以下情况彩礼可以不用返还:1、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即使彩礼的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也不可以要求返还。2、男女双方未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3、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已经同居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共同生活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实际生活支出、生产需要,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
  •   对于很多新婚夫妻来讲,可能会发现婚后感情并不和谐,因此就会说到离婚上面。而此时男方多数都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如果此时证明婚姻无效的话,是否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呢?

      一、婚姻无效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吗

      关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支持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作出明文规定。一般认为对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审理。

      (一)同居关系双方均系未婚,或一方系离婚、丧偶后未再婚而另一方未婚,或者双方均系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同居关系,对于此类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彩礼返还要求的,应当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三种情形即“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相关规定即”生活绝对困...

  • 无效的婚姻彩礼可以要求退还的。无效的婚姻属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是法律保护的对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彩礼返还的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姻无效存在如下法定情况:1、重婚。即一方或双方已经有其他配偶;2、未到法定婚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对于很多新婚夫妻来讲,可能会发现婚后感情并不和谐,因此就会说到离婚上面。而此时男方多数都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如果此时证明婚姻无效的话,是否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呢?

      一、婚姻无效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吗

      关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支持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作出明文规定。一般认为对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审理。

      (一)同居关系双方均系未婚,或一方系离婚、丧偶后未再婚而另一方未婚,或者双方均系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同居关系,对于此类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彩礼返还要求的,应当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三种情形即“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相关规定即”生活绝对困...

  • 无效婚姻可以申请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判决婚姻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增敏。关于无效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支持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作出明文规定。比较常见的处理方式是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收受彩礼一方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三种情形即“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相关规定”即生活绝对困难“作为客观标准,综合判断并作出处理。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