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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孩子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11:05:09 0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没有领结婚证就子女抚养问题起诉的,法院应当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一般而言,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应当随母亲生活;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本人的真实意愿。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没有结婚证孩子怎么判的相关知识。
没有结婚证孩子怎么判
  • 首先,有没有结婚证不影响小孩抚养权的判定。一般来说,没有结婚证而有小孩的多属于同居关系,那么同居关系下子女在法律上与婚生子女地位和权利是一样的。

    其次,那么法院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上会根据有利子女的原则,首先应当了解双方是否就小孩抚养权归属能否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将审查双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譬如能证明一方的经济条件更好、子女一直是由一方抚养至今等证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事实。

    当然,法院也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有些是原则性的规定,如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

  • 没有结婚证小孩抚养权的判决: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

  • 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出生证明,孩子可以随母亲办理上户,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出生的孩子又称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提供入户书面申请书,医学证明、母亲户口本、身份证去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离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给孩子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没有结婚证孩子的抚养费还要支付,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法律权益和婚生子女一样,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姓名权、继承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没有结婚证但双方有孩子的情况下,孩子也是能上户口的,只要准备好材料,在办理出生登记即可。其小孩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其与婚生子女具有一样的权利,如果后面二者分手了应当确定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没有离婚证,但是有其它能够证明没有配偶的材料,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比如生效的离婚判决,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计算的,通常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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