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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7:40:04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时处理夫妻间的债务关系要区分是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那么夫妻债务关系如何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   核心内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确立,使夫妻间因借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成为现实。夫妻间债务关系如何呢?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一、夫妻间债权债务关系是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产物

      1.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是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物质基础。

      2.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完善,是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保障。

      3.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确立,使夫妻间因借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成为现实。

      二、夫妻间借贷关系的效力确认

      夫妻间借贷关系应否认定为有效呢?笔者认为,如不认定为有效,就否认了夫妻一方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的存在,使夫妻约定财产制丧失其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夫妻约定财产制与夫妻法定财产制相比,它更强调对夫妻一方私权的保护,而夫妻一方私权(即个人所有权)的实现往往要通过债权的实现来完成。正因为夫妻一方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不同于民法理论上债权债务归...

  •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

  • 夫妻之间债务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夫妻双方就共同债务由谁承担的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时,情况就复杂的多。因为这里涉及债权人第三方的权利保护问题。本案中,法院的判决对债务人来说,向谁履行债务都不会增加其义务。但如果第三方是债权人,则可能直接影响其债权的实现,甚至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该条是关于离婚时的债务清偿的规定。《具体意见》第十七条也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的规定显然存在问题。如果判决由离婚后的一方承担,债权人只能向一方主张债权,其实现的可能性将减小。但是,债务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既然认定为是共同债务,对外则是一种连带债务,财产是否足...
  •   夫妻个人债务举证责任的承担

      对债权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偿还的权利。但是如果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的署名只有债务人一人,而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还是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

      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 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债务,实践中又划分为: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3、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在生活中,或许大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并不陌生,由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知识是比较广的,相信大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什么,具体偿还方式的问题还是模糊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有哪些?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有哪些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因离婚而免除吗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司...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根据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以下三点在审理中,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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