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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协议书如何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09:37:45 0人浏览

导读:

债权债务纠纷在实践中很普遍,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还是比较好处理的。但是夫妻之间有时候也会出现债权债务纠纷,夫妻债权债务的处理就是比较困难的了。那么夫妻债务协议书如何写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夫妻债务协议书如何写
  •   债权债务纠纷在实践中很普遍,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还是比较好处理的。但是夫妻之间有时候也会出现债权债务纠纷,夫妻债权债务的处理就是比较困难的了。那么夫妻之间的债务协议书怎么写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夫妻之间的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债务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债务的种类、内容、债务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

      3、双方就债务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违约责任,即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例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5、争议的解决方式,即如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双方通过何种方式解决,例如是通过第三方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6、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最后,债权债务协议应有双方签字确认,如为企业的,还应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业章。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什么

      夫妻共同债...

  • 离婚夫妻债务协议书的书写方式:1、写明协议双方身份信息;2、写明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债务的具体信息以及债务的欠款是多少;3、写明债务的分割方式。同时债务分割协议只对夫妻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债务协议书的书写:协议内容一般双方基本信息;债权债务的种类、内容等;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争议解决方式;其他双方约定的情形。债务协议书应当由当事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且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夫妻单方债务一般由举债方举证。即由主张属于共同债务的一方举证,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的,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举债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或由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内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以下几个方面判断:1、如果是非法债务,如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者一方参与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则不属于共同债务。2、如果是合法债务,则要看:是否夫妻共同签字,共同签字属于共同债务;一方签字,另一方事后补签或事后追认,也属于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案情: 1999年8月25日,刘X与李X登记结婚。2004年春节过后,刘X经人介绍以外出打工为名到南方某省参与传销经营活动。在活动期间,刘X于2005年11月15日,通过电话联系向王X借款,王X从邮局给刘X汇款20000元。2006年7月20日,李X以刘X从事传销活动导致夫妻感情不和为由,与刘X协议离婚,并协商婚后房产归刘X所有,债务也由刘X个人负责偿还。2007年5月23日,王X在多次向刘X催要借款无果的情况下,将刘X和李X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连带清偿借款20000元。

    李X应诉认为,应驳回王X对自己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其事先根本不知道该笔借款,并且自己与刘X已协议离婚,不具有夫妻关系;同时,在离婚时协商婚后债务由刘X个人偿还,所以王X不应该将自己列为20000元借款的共同被告,自己更没有偿还该笔借款的义务。

    【评析】

    一、李X是否为本案的适格被告。

    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夫妻婚内债务协议书关于处理债务的方式: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资不抵债或已经分割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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