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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10:38:40 0人浏览

导读:

当前一些家庭里,夫妻双方可能都很喜欢孩子,但是自己却一直没有生育,于是就打算到福利院等机构收养一个小孩,而收养需要的是共同收养。那么收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收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事实收养法律规定如下:如果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是事实收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现在法律越来越健全,所以对收养程序也做出了规定,但是很多人并不会走法律程序去收养,那么事实收养与法律收养有什么不同?什么是法律收养?什么是事实收养?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事实收养与法律收养有什么不同

      1、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2、而非法收养是指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行为。非法收养是法律不允许的,但事实收养并不违法。

      3、合法收养是符合收养的实质性条件和程序条件,即比非法收养更加合法性,比事实收养多了公证或登记手续。

      二、什么是法律收养

      收养又称,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

  • 什么是收养协议?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的有关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收养协议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及需要注意的问题?除了签订收养协议外,还需要进行收养登记。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一、签订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一)明确收养人和送养人的主体资格根据《收养法》第4条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年满三十五周岁;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送养人的条件是: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
  • 我国于1991年《收养法》,对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作了专门规定。该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这一规定是单边冲突规范,确定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应适用中国的收养法。而且,这一规定显然是一概括性的规定,不权要求外国人在中国收养的成立依中国法律,而且要求外国人在中国收养的效力也受中国法律支配。

      按照《收养法》第20条第2款,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除应遵守《收养法》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

  • 法律规定收养关系可以解除,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可以解除,但是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有下列法律规定: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

  •   在很多事实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的身份始终得不到承认。他们不能报户口,无法办理身份证。一般收养关系只有办理了登记之后,才能成为合法的关系。那么,事实收养可以办理收养登记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事实收养可以办理收养登记吗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事实收养的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凭收养公证书办理入户登记手续。

      七类可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情况:

      1、1992年《收养法》实施前形成的事实收养,按相关文件规定,由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后,凭收养公证书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

      2、1999年4月1日前公民之间依法协议的收养,送养人与收养人已订立书面协议;符合原收养法有关收养人、送养人基本条件;已建立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公证当事人和主要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收养协议和收养事实无争议。当事人可凭收养公证书到派出所进行户籍登记。

      3、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查找不到父母、捡拾证...

  •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不是依靠血缘,而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起来的一种直系亲属关系。这种本无血缘的直系亲属关系,在法律上承认其相当于血亲关系,即与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产生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收养他人子女的人为收养人,称养父母;被他人收养的人为被收养人,称养子女,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收养的人为送养人。

      有效的收养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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