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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涉及哪些方面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14:03:18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离婚涉及哪些方面问题的相关知识。
离婚涉及哪些方面问题
  •   核心内容:男女双方离婚,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夫妻间的感情是否破裂到无和好的可能、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涉及的问题。

      离婚涉及的问题:

      一、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的可能。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

  •   离婚在现代社会发生的是十分频繁的一个事情的,在法律上对于离婚是有着两种方式的,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就是协议离婚,但是在离婚的时候就是有很多的事情要考虑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时要考虑哪些问题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时要考虑哪些问题  1、 关于婚姻缔结地及婚姻效力问题:

      婚姻在中国境内缔结或婚姻在国外缔结,笔者认为其有效性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缔结地合法,我国法院应认定其合法性。

      2、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对婚姻双方中有一方是中国公民的或双方均为中国公民的应适用中国法律,对双方均为外国公民,一方或双方常住中国的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3、 离婚时的财产分配问题:

      双方的财产一部分在国内,一部分在国外(含不动产)。对动产和不动产均可适用中国法律加以处理。

      4、 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

      有的未成年子女在国...

  • 在离婚立法的问题上,应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制定一部符合实际,便于操作并能充分体现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的立法思想较为严格的离婚法。

    从保护妇女和子女利益的角度出发,在离婚的程序上对离婚进行必要的限制。例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不得协议离婚;以及设置有关离婚的法定考虑期的制度等等。

  •   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债务纠纷怎么分配的问题。

      离婚债务纠纷怎么分配。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离婚债务纠纷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夫妻共同偿还;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负的债务,由个人自己偿还。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起诉离婚的离婚程序如下:1、当事人需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等材料去管辖法院起诉;2、法院对案件受理后,先行调解;3、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法院准予离婚,才会开始审理财产分割等事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时有债务纠纷可以离婚,这里我对离婚时的债务纠纷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根据最新出台的《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关于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最新标准和举证责任。即夫妻之间有共同背负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首先按照共同意思认定。

    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无法达成共识的,根据借款的原因和目的是否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往往实践中争议最多的是夫妻之间无法达成共识的债务,所以夫妻双方在婚前做财产公证时要对债务的划分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我们以一般认为的日常家事范围对共同债务的认定作为判断标准。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除了要考虑债务的分配问题,还应注意取证方法、分配范围。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 海 南 省 三 亚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00)三亚民终字第9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邢平,男,45岁,汉族,在海南省公路局第三工程公司工作,住三亚市金鸡岭路本单位宿舍。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洪林华,女,38岁,汉族,在三亚市技术监督局工作,住三亚市委大院24幢601号。  上诉人邢平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00]城民初字第57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邢平、被上诉人洪林华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原、被告在彼此了解不够的情况下匆促结婚,虽然是合法夫妻,但婚姻基础差,性格爱好互不相投,感情无法发展,双方之间的孩子互不尊重、互不相让而吵闹不和,尤其被告的女儿不尊重原告,甚至赶走原告,被告也不加制止和劝解。造成夫妻感情无法融洽而破裂。市委大院24幢601号集资房,系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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