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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监事有哪些职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14:35:19 0人浏览

导读:

董事会的职权有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监事会的职权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那么监事会监事有哪些职权?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监事会监事有哪些职权
  • 董事会的职权有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监事会的职权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董事和监事哪个权力大呢?想必很多人都对此有所疑惑,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董事和监事哪个权力大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董事和监事哪个权力大

      董事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向股东负责。

      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对比之后可以如是理解:在经营决策权方面,董事绝对大于监事(监事基本上没有决策权);而在监督权方面,监事对董事拥有独立的监督权。

      二、董事职责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

  •   监事的设立

      第五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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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

  •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什么叫监事

      中顾网律师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

  •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及有哪些职权

      1、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为了防止董事会滥用权力,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作为公司的专门监督机构,其规模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应过大或过小。规模大,增加了监督成本,从而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规模小,就可能不能全面真正地起到监督的目的。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不设立监事会的,可设立一至二名监事。

      监事会由两类监事组成:第一类是股东代表,由股东选派代表自己利益的人员作为监事参加监事会;第二类是职工代表,职工熟悉公司,让职工参与经营监督,体现职工利益,符合各国公司法发展的趋势。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从监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同意,仅负责如今和主持,其他权利同普通监事。

      2、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任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

  •   监事(Mitgliederd des Aufsichtsrats),在德国公司监事会中占一席之位是很高的荣誉,通常拥有公司百分之十股权的股东有权争取成为监事会监事的地位,精神激励的「荣誉」与股东身份的「地位」,使得监事有动机监控公司的运转与监督公司的业务,一旦发现公司业务绩效达不到标准,监事就会采取迅速的行动与措施,促使公司达到理想的期盼。

      (一)监事之资格:根据德国股份法第100条之规定,监事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自然人,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成为监事:第一、已经担任十个依法应设置监事会之商业公司或矿业联合公司的监事;第二、担任该公司之从属公司的代表人者;第三、本公司之董事而任他公司之资合公司或矿业联合公司之监事者。以上监事资格是针对要求股东监事(资方监事)的条件;而职工监事(劳方监事)则尚要符合「参与决定法」、「煤钢企业参与决定法」、「参与决定补充法」、和「1952年企业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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