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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15:01:15 0人浏览

导读:

农产品作为到市场上流通买卖的商品,因此是需要受到较多的法律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就是其中的一部法律,所以农产品是需要按照该法的要求,来进行质量检测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文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文
  •   农产品作为到市场上流通买卖的商品,因此是需要受到较多的法律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就是其中的一部法律,所以农产品是需要按照该法的要求,来进行质量检测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文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文是什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

      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

      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六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

  •   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4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这部法律将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记者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点、热点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

      立法弥补食品安全监管空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们每天消费的食物,有相当大的部分是直接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规范的农产品,如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也有些是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

      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保证老百姓吃得饱,还要保证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上不断提高,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亟待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虽已制定了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但食品卫生法不...

  •   拟提请4月29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27又有两项新修改。

      原草案规定,进口的农产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检验;有关的国家标准未制定之前,可以“采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有些常委委员在此次会议审议时提出,按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对进口商品的检验,我国尚未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的,可以“参照”有关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本法的规定应与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相衔接。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上述规定中的“采用”国外有关标准,修改为“参照”国外有关标准。

      原草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验结果的,不仅应当处罚该机构,还应当处罚对伪造检验结果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与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相衔接,在这一条中增加对...

  •   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答记者问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今天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记者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

      问:为什么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答:人们每天消费的食物,有相当大的部分是直接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所称的农产品,也有些是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不但要保证老百姓吃得饱,还要保证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为了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了哪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制度?

      答:针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了相关的基本制度,主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农业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必将有力促进农业领域的依法行政,更好地推动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效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即将生效之际,笔者试图从农业行政执法的角度,谈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主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一部行政特别法,其调整的对象是“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关系”。要解决任何行政法问题,首要要弄清其所涉及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否则,就无法把握法律的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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