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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15:49:34 0人浏览

导读:

非法同居关系如果只是解除共同居住的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如果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 非法同居关系如果只是解除共同居住的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如果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在我国未婚男女同居是非常多的,同居可以分为非法同居和合同同居两类,那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非法同居的关系一般是不牢固的,有可能出现解除同居关系的情形,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

      1、何为非法同居关系,其一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其二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2、何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

      (2)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

      (3)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非法同居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共同生活,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关于同居关系的解除,主要是解决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的问题。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对非婚生子女,按照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力来处理,财产分割可以按照物权法共有物分割进行处理,债务分担,按照共同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法律对非法同...

  •   怎样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对方要求赔偿5万元才肯解除,怎么办呢?是否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怎样起诉?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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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答:

      你与王某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想分手,你只要不...

  •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同居行为不受中国法律保护。但是同居关系的子女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抚养权归谁,抚养费如何支付?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如何解决(一)同居子女归谁抚养两周岁以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两周岁以后的子女由谁抚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非法同居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共同生活,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关于同居关系的解除,主要是解决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的问题。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对非婚生子女,按照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力来处理,财产分割可以按照物权法共有物分割进行处理,债务分担,按照共同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法律对非法同...

  • 可以男女双方协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关于同居这个词,是现代社会生活中再正常不过的了。同居关系有建立肯定也就有解除的时候,那么,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依据《婚姻法》的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外,而不涉及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的问题,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丽律师。以下由我为大家解答“ 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包括什么”这个问题。

      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在一起共同生活并且没有领取结婚证,应定义为同居关系。如果一方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单独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同时,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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