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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分为五步
第一步是定股,定股有四种模式:
1、期权模式。股票期权模式是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
2、限制性股票模式。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3、股票增值权模式。
4、虚拟股票模式。
第二步是定人。定人的三原则:具有潜在的人力资源尚未开发、工作过程的隐藏信息程度、有无专用性的人力资本积累。
第三步是定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0年。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满,上市公司不得依据此计划再授予任何股权。
第四步是定价。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股权的授予价格。
第五步是定量。分为定总量和定个量。
非上市公司采用定向转让的方法发行股票,认购该公司的股票的对象只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那么非上市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这个问题,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非上市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非上市公司可以发行股票。
一家公司只能发行一只股票,不过可以在不同的市场进行多次发行,比如在国内的上海或者深圳的A股,或者是在香港H股,又或者是在美国道琼斯等等,结果都是一家公司的股票,只不过是在不同的地区的不同市场发行而已。发行一只股票可以反复增发,配股,等,进行资金筹集,把一个公司做强做大就好了,发行那么多只股票无意义。想要发行的话就再注册公司,符合条件再发行。
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流通,只要是契约制的合法证明并带有资产权益性质的文书票据都可以流通啊,流通时自由的啊,只不过不像上市公司那么体面和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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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市场的影响因素有很多。有可能只是一个决策的失误就可能导致一个公司走向破产或者是分立。那么非上市公司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呢?我国公司法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非上市公司分立程序是怎样的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
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
3、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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