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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怎么估值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16:25:22 0人浏览

导读:

一般来说,我们从证券公司的证券账户上购买的股票,都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但其实,并不是只有上市公司才能够进行股票的发行,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就可以发行股票,那么,非上市公司怎么估值的?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非上市公司怎么估值的
  • 非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方式有: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2、股东转让无记名股票的,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分为五步

    第一步是定股,定股有四种模式:

    1、期权模式。股票期权模式是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

    2、限制性股票模式。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3、股票增值权模式。

    4、虚拟股票模式。

    第二步是定人。定人的三原则:具有潜在的人力资源尚未开发、工作过程的隐藏信息程度、有无专用性的人力资本积累。

    第三步是定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0年。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满,上市公司不得依据此计划再授予任何股权。

    第四步是定价。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股权的授予价格。

    第五步是定量。分为定总量和定个量。

  • 股权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比较核心的资产,它是以公司的资产为基础来进行股权分配的一种形式。在平时可以用于激励员工的积极性,那么,股权激励的方式及各方式的优缺点有哪些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股权激励的方式及各方式的优缺点有哪些1、真实股权激励是指达到合约要求之后直接或者间接的将公司真实存在的股份转移给受益人的具体方式,而虚拟股权激励一般不交付股权,而是以现金结算,例如高管奖金。2、真实股权激励当中激励方式可以分为直接持有股权和间接持有股权。直接持有股权就是成为证券登记机构确认的公司股东,而间接持有股权就是成为公司法人的股东的股东或者更多层的持股结构。3、直接持股的优劣势:直接持股激励程度最强,实效最高,但如果想要退出公司,容易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闹翻,控制人会变为对自己很不利的反对者。总而言之就是退出的时候比较困难,如果不出售自...
  •   非上市公司采用定向转让的方法发行股票,认购该公司的股票的对象只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那么非上市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这个问题,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非上市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非上市公司可以发行股票。

      一家公司只能发行一只股票,不过可以在不同的市场进行多次发行,比如在国内的上海或者深圳的A股,或者是在香港H股,又或者是在美国道琼斯等等,结果都是一家公司的股票,只不过是在不同的地区的不同市场发行而已。发行一只股票可以反复增发,配股,等,进行资金筹集,把一个公司做强做大就好了,发行那么多只股票无意义。想要发行的话就再注册公司,符合条件再发行。

      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流通,只要是契约制的合法证明并带有资产权益性质的文书票据都可以流通啊,流通时自由的啊,只不过不像上市公司那么体面和方便。

    ...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陈海滨律师。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问责制度不同。同时,上市公司上市,它需要具备上市的相关条件:比如开业3年以上;股本总额5000万元以上;持有股票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等等。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其本身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等。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市场经济,市场的影响因素有很多。有可能只是一个决策的失误就可能导致一个公司走向破产或者是分立。那么非上市公司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呢?我国公司法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非上市公司分立程序是怎样的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

      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

      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

      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

      3、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
  • 非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如下:信托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等。且将股权出质直接进行融资,应当办理出质登记。股权出质后股权转让受限制,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不得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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